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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开放大学 保安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公告信息
 
沈阳开放大学 保安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撰写单位: 沈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发布时间: 2025-10-13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5-210100-09221
项目名称:沈阳开放大学 保安服务项目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555000
最高限价(元):555000
采购需求: 查看



服务清单

包 组 号:001

包组名称:沈阳开放大学2025年保安服务

服务内容及要求: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地址

沈阳市和平区十四纬路7号

(二)项目范围

涵盖沈阳开放大学整个校园(南北两院)的保安服务。

二、项目服务内容

学校的安全保卫、门岗管理、巡逻防控、监控值班、治安联防、消防辅助、交通安全及突发事件处理;校园内大型活动安保;其他临时性安保工作。

三、岗位人员配置及要求

(一)项目要求配备保安人员16人,其中保安队长1名、保安队员11人(含保安班长2人)、监控室人员4人。

(二)人员基本要求

(1)保安队长:年龄须30-55周岁,男性;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上岗前核验相关证明材料);具有保安员证(上岗前核验相关证明材料);从事保安工作不低于3年。

(2)保安队员(含保安班长):年龄须30-55周岁,男性;身体健康,无任何残疾障碍;政审合格,无治安、刑事处罚记录;根据国家相关要求,所有保安人员须具有保安员证(上岗前核验相关证明材料);服从学校的监督与管理。

(3)监控室人员:年龄须30-55周岁,男女不限;身体健康,无任何残疾障碍;政审合格,无治安、刑事处罚记录;根据国家相关要求,须具有保安员证,还需具有建(构)筑物消防员资格证或消防设施操作员资格证(上岗前核验相关证明材料);服从学校的监督与管理。

(三)工作时间

全年、全天候24小时服务

四、保安人员岗位服务质量要求及标准

(一)校园车辆出入

1、严格人员、车辆、物资进出管理;

2、按时立岗,礼貌待人,树立良好的形象;

3、对来访人员实行验证登记制度,禁止闲杂人员混入学校;

4、对外来车辆实行请示、登记制度;

5、维护学校正常秩序;

6、值班室无闲杂人员滞留,保持室内外环境整洁卫生,门前卫生三包;

7、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人员出入校园

1、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严把开、关校门的时间。

2、在学员进出校门时,通过验证、观察、询问等方法,确保进入学校人员须持有本校发出的有效证照,防止非学校人员进入学校。

3、加强外来人员、车辆管理工作。非校内人员,保安员应认真核实对方 身份、来访目的,办理相关登记手续,确认无不良行为后,经学校相关部门同意确认后,方可进入校园;严禁无关人员、车辆和携带危险品进入校园。

4、在学校上学、放学高峰和重大活动时期,门卫负责对进出校门的人员和车辆进行有效管理、疏导,保持大门的整洁和畅通。

5、严格阻止推销员等外来无关人员进入校区,特别是不允许在校门口设摊。

6、推销、收废品、小商贩等闲杂人员,未经允许严禁进入校园。

7、对于进校施工人员,保安员应要求带好施工许可证,方可入校并做好相关记录。

8、衣冠不整、衣着外貌与学员形象格格不入的,经保卫初步判断不适宜进入者不得入校。

9、凡在校门前死磨硬缠、无理取闹、强行入校、侮辱保卫、行凶肇事等阻碍保卫正常工作者,值班保卫应予坚决制止,其余保卫接到求助时,应迅速到场 支援;对情节恶劣者,坚决扭送公安机关处理。

10、如遇无关人员违反规定欲进入校园时,应进行劝阻;对不听劝阻的, 应坚决制止并迅速报告客户单位或有关部门处理。

(三)校园巡逻防控

1、对校园内进行24小时不间断巡逻,及时发现并有效制止危害学校安全及师生员工人身和财产安全的行为,防止火灾、事故和案件的发生,保障学校安全。

2、巡逻时要及时发现、审査、驱离可疑人员、闲杂人员及商贩。控制违法犯罪嫌疑人,并保护好案件、事故现场。发现疑点及安全隐患应深入追査并及时报告和记录。

3、及时处理校园内影响学校正常教学、办公秩序的行为,如未经允许发放、粘贴、悬挂宣传物品,非法聚集、不按程序恶意上访等,遇到校园内有不按学校规定恶意闹事行为要予以劝阻、制止,对劝阻、制止无效的,及时报告并配合公安保卫人员妥善处理。

4、巡逻期间须对区域内的建筑设施、消防设施、电カ照明设施、景观绿化设施、井盖、安全警示标志等涉及公共安全的设施、设备进行巡视检査,发现缺失、损坏及安全隐患应及时排除或釆取安全保障措施,及时报告并做好记录。

5、维护校园交通秩序,保障交通安全。管理校内机动车、非机动车。纠正车辆违章停放,以及无证、无牌照、超速行驶、酒后驾驶等违法违章行为。

6、做好重要活动、大型活动的执勤警卫工作,按照活动预案和要求,做好人员、车辆疏导。保护警卫目标安全,维护好活动现场交通秩序、治安秩序,确保活动安全。

7、能够熟练操作使用校内微型消防站(校内消防救援队)中灭火器、室内外消火栓等救援逃生设备,熟悉应急处置流程。发生火情、灾情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抢救人员、组织疏散、扑救火灾。遇有师生员工发生危难时应及时救助。

8、负责学校预留土地的保卫工作,加强巡逻、巡视,防止不法侵占,确保巡逻、巡视过程中的交通安全。

9、巡逻前应检査服装穿戴整齐、按规定携帯好器材。按照规定的时间规定的线路巡査,对重点安全监护目标要重点巡视。设有打点巡逻和签到簿的部位, 要认真确认点位准确“打点”。认真填写巡逻签到簿。

10、巡逻中发现跑、冒、滴、漏等情况时,在能判明原因及保证自身安全的条件下可以当场处理。如果问题较严重立即逐级上报,防止触电涉水等事故发生。

11、巡逻中发现正在实施的盗窃、火情等突发事件时,要保持冷静,立即 通知所有当班队员,果断处理,事态无法控制时应及时报警并做好现场保护工作, 启动应急预案。

12、对校园内安全隐患较大的部位要重点巡视,控制外来闲散人员的进入和学生擅自出入。巡视人员要利用通讯设备与安全监控室实时保持联系,利用先进的设备对校园内进行安全巡査,防止治安案件的发生。填写好巡逻记录及消防检查记录。

(四)校内消防监控

1、在保安队长的领导下,认真做好各项安全监控工作。

2、严格遵守防火制度,做好本岗位的消防安全工作。

3、监控室工作人员必须经过消防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实行全天24小时值班监控制度,值班人员不得擅离职守,时刻坚守岗位。无漏控,对火警、盗警的发现率为100%。

4、熟悉掌握监控设备的性能和使用方法,并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5、监控室所有配置的消防设施、设备需经消防部门验收合格方可投入运行使用,ー经启动运行,不准以任何理由擅自关停,如确因无可替代的原因,需要关停的设备或系统必须报经消防机关批准。

6、做好值班记录,记录主要有(1)交接班记录;(2)巡检记录;(3)自动报警系统运行记录;(4)电视监控记录;(5)设备故障记录;(6)控测器检测记录及火险隐患记录。

7、监控人员日常监控要做到眼常看、耳静听、精力要集中;认真做好各项记录、处理火灾报警时头脑清、忙不乱、急冷静、手口准确、传达指令要到位。

8、监控室内禁止吸烟,禁止使用电热器具,且非本室人员不经领导允许不许入内。

9、发现火警信号或火情时,值班人员应立即进行技术确认和人工确认,及时准确地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或报警),并按照火灾处置程序科学合理操作。

10、发现设备故障应立即排除或报告有关检修人员及时修复,不准设备带病运行或停止运行。

11、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监控工作。

(五)校内楼宇值守

1、负责楼宇内部的门值、巡逻、公共秩序维护和安全管理等。按照学校要求安排值班人员值班,实行24小时值班和巡逻制度,定点定时巡逻,制定合理巡逻路线。

2、负责楼宇内人员出入管理、大件物品出入登记、对外来人员进行盘査、登记,检査随身物品,防止危险品进入、防止偷盗行为的发生。

3、熟悉掌握责任区域防火、防盗设施配备情况,并进行检査,做好登记。

4、夜间建筑物关闭后,巡逻时要负责关闭门窗、关灯、关电源,检査水电无异常情况并确定无闲杂人员滞留。

5、负责做好各楼层安全巡逻,劝止违反公共安全秩序的行为,防止发生偷盗、斗殴及人为破坏事件。

6、负责楼宇内及校园周边20米内的安全防范和突发事件的处置,发现问 题、异常情况应及时向有关负责人报告。

五、其他要求

1、保证保安上岗人员符合国家要求标准(人员工资满足当地用工标准、保安人员缴纳社会统筹五险等相关费用)。

2、提供必要的警用工具:叉子、盾牌、防刺背心、钢盔;对讲机、警棍及强光手电按人数配备及办公用品等。

3、保安上岗人员四季服装齐全,按季换装。

4、全年坚守岗位,无任何休息日。

5、定期培训,提高保安上岗人员整体形象及综合素质。

6、协助校方处理各类突发事件及各种案件,完成校方临时交办的其他安保工作。

7、保安上岗人员在任何时间发生各种人身、财产及安全事故,一切由中标方自行负责,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

8、中标方配合学校做好做好日常考试或培训项目安保、人员配备、校门出入审核、教学秩序维护、突发事件处理及上报工作。

六、验收方法

1.日常考核:学校将对保安人员的日常表现进行定期考核,包括工作态度、服务质量、应急处理能力等方面。

2.满意度调查:学校将定期对师生进行满意度调查,了解保安服务的整体情况和改进建议。

3.年度考核:服务期满前,学校将对成交供应商进行年度考核,综合评估服务质量和满意度。

4.验收标准:以日常考核、满意度调查和年度考核结果为依据,判断是否达到合同约定的服务标准。

5.完成服务后,甲方应在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时间内组织验收,并在“验收书”上签字。“验收书”将作为申请付款文件的一部分。

注:本章所有内容均为实质性要求,不得负偏离,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服务期为3年,本次采购为第一年预算,签署合同为本年度,合同期满后,中标单位服务满足合同要求,采购人可以续签,合同一年一签。第二、三年预算以财政部门审批数额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保安服务许可证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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