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go
国家电网招标采购服务平台
电力能源招标网
[通化市]辉南县第一中学维修改建及设备购置项目(维修改建)招标公告

辉南县第一中学维修改建及设备购置项目(维修改建)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THS20251002FJSZ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辉南县第一中学维修改建及设备购置项目(维修改建)已由辉南县发展和改革局以辉发改审批(2024)116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辉南县第一中学,资金来源为 县级财政自筹 ,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辉南县第一中学维修改建及设备购置项目(维修改建);

2.2 建设地点:辉南县第一中学院内;

2.3 建设规模:项目维修学校教学楼屋面墙面等面积共32114平方米、宿舍楼维修屋面墙面等面积共55936平方米、维修食堂屋面墙面等面积共4609平方米、维修体育活动用房屋面墙面等面积共16414平方米、维修室外运动场地6248平方米等基础设施;

2.4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2.5 计划工期:2025 年 11 月 13 日至 2026 年 12 月 31 日,总工期:413 日历天;

2.6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2.7 项目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2.8 资格审查:资格后审

2.9 最高投标限价:16,602,663.00元;

2.10 根据关于印发《全面推行招标投标“双盲 ”评审实施方案》的通知吉政数联[2025]16号文件规定本项目为“双盲 ”评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注:1.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已公告通过延续的建筑业、监理、工程勘察、工程设计企业,均可以正常参加招投标活动。企业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关于核准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名单公告的截图,即视为该企业资质延续有效,可正常参与投标。2.根据《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宜的通知》(吉建管〔2023〕23号)文件要求,吉林省住建厅核发建筑业企业三级总承包、三级专业承包资质,自2024年7月1日起,原资质许可机关不再受理资质换证申请,相应证书逾期自动作废。3.其他省(市)核发的资质涉及有效期届满有效期延续问题的,按照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文件执行。投标文件内须提供当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官方网站发布的准予延期的文件截图及网址,否则不予认定。)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  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未经招标人允许不得更换,且无在建工程;

3.3 具有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近三年(2022 年-2024 年)财务审计报告(若 企业成立年份不足三年,则以企业成立年份向后推算),2025 年新成立的公司无财务审计 报告的,需提供一份财务状况良好承诺;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2)未被工商行政  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3)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 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4)在近三年(2022年10月1日至2025年10月1日) 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在“ 中国裁判文书网 ”(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6 外埠入吉建筑业企业应按照吉建管〔2018〕12号、吉建管[2019]11号、吉建管

[2019]28号、吉建管[2019]82号文件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并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理服务平 台 ”公布;

3.7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8 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3.9 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包括建筑企业业绩和项目负责人业绩)和在省外的业 绩认定详见《吉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评标业绩认定暂行规定》(吉建招〔2017〕6号文件)、《吉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优质优先、优质优价 ”实施办法》(吉建管〔2020〕8号文件)、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吉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优质优先、优质优价 ”实施办法》部分条款的通知吉建管〔2023〕20 号文件、和关于进一步完善全省建筑业“放管服 ”工作的通知(吉建办〔2018〕27号文件)。

4.**

本公告的详情仅对VIP会员或SVIP员查阅,您当前的权限无法查看完整内容,请先 登录 注册 ,联系业务经理办理会员入网事宜。

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上一篇 [吉林市]吉林省磐石市2025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下一篇 [吉林市]桦甸市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全过程项目咨询管理一标段、二标段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Business bulletin

客服中心


400-996-1565


客服邮箱:kefu@zgdlyzc.com

客服 Q Q:3857188131

营业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3:00-18:00


24小时咨询热线:13520865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