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西南新能源部2026年生产用电网电服务(博大区域)项目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ZY25-XJT26-FK025-00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批准实施,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资金来自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主要负责新能源项目管理部在博大采油气管理区辖区内(无油田供电线路)指定的井、站和受电点提供生产及生活用电。
2.2招标范围:
2.2.1负责阿克苏地区新能源项目管理部在博大采油气管理区辖区内所属生产井、站网电服务,包括电力线路、电气设备配套及服务。
2.2.2根据甲方指令,完成临时供电工作。
2.3服务期:自2026年1月1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止。
2.4服务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苏地区等塔西南勘探开发公司所管辖的范围
2.5标段(标包)划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条件: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且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不接受自然人投标。
资料提供形式: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扫描件。
3.2人员要求:/
3.3业绩要求:
在2022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期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具有至少1项网电技术服务、单井生产供电、售电等相关业绩。
资料提供形式:①提供业绩清单;②提供业绩合同关键页的扫描件(至少包含封面、承载服务内容页、签字盖章页)和相对应的结算发票扫描件至少一张或结算资料。
3.4.设备(装备)要求:
投标人承诺在收到招标人委托书或作业通知单起10日内在用电地点完善供电设施保障正常供电。合同签订后,投标人接发包人书面通知之日起1个月内单井具备供电条件。
资料提供形式:提供承诺书,需注明供电设施建设周期。
3.5.QHSE 要求
3.5.1.投标人应建立并实施满足塔里木油田要求的 QHSE 体系;
3.5.2.投标人具有 QHSE 管理组织机构及职责、规章制度;
3.5.3.承诺遵守塔里木油田 QHSE 相关规定。
资料提供形式:
①投标文件提供 QHSE 管理组织机构及职责、规章制度;
②投标人需按照《质量安全职业健康环境保护承诺书》作出承诺并签字或加盖投标人公章。
3.6.信誉要求:
3.6.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6.2.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3.6.3.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3.6.4.投标人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资料提供形式:3.6.1、3.6.2提供查询截图或现场查询;3.6.3、3.6.4提供承诺书。
3.7.联合体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报名要求:无。
3.9.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合格制。
3.10.1.投标人未按照《投标人公平竞标专项承诺书》作出承诺的,否决投标;
3.10.2.投标人不存在招标文件要求的其它否决情形。
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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