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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沂市2025年小麦赤霉病等农作物病虫疫情防治采购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381-JSGR-T2025-0010

项目名称:新沂市2025年小麦赤霉病等农作物病虫疫情防治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130.000000万元(采购包1:50.000000万元;采购包2:8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标段一最高限价50.00万元;标段二最高限价80.00万元.

采购需求:

因工作需要,现需采购农作物病虫草害绿色防控物资、小麦赤霉病等防控药剂及虫情性诱智能检测设备。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及采购清单。本项目分为2个采购包,兼投不兼中。

合同履行期限:成交供应商在合同签订并接到采购人供货通知后30日内将采购的货物送到甲方指定地点。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投标人合法有效的法人的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证明文件的原件扫描件(加盖电子签章)。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投标人合法有效的法人的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证明文件的原件扫描件(加盖电子签章)。

3.投标人的本项目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不含开标当月)任何1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扫描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扫描件;

4.投标人的本项目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不含开标当月)任何1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扫描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扫描件;

5.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

6.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格式见《谈判文件》附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此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所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供应商提供的货物的制造商应全部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采购包2:

供应商为生产厂家的,须提供所投产品的①农药生产许可证或生产批准的原件扫描件、②农药登记证的原件扫描件、③产品标准证的原件扫描件。供应商为经销商的须提供:①农药经营许可证的原件扫描件、②所投产品的农药生产许可证或生产批准证的原件扫描件、③农药登记证的原件扫描件、④产品标准证的原件扫描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自谈判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地点:苏采云

方式:登录苏采云系统获取

售价: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10-21 09:30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

五、开启

时间:2025-10-21 09:30 (北京时间)

地点:新沂市422_第一开标室(新沂)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获取谈判文件:

谈判文件提供期限届满后仍可以下载,期限届满后下载的谈判文件,视为非有效方式且不作为供应商权益受到损害的证明材料和依据。

(二)响应文件的提交与接收:

1.线上响应文件提交与接收时间: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10月21日北京时间09:30)前。

2.线上响应文件提交与接收地点:供应商应当通过“苏采云”系统提交数据电文形式的响应文件(即电子投标),“苏采云”系统自动接收。

(三)询问和质疑

1.根据采购代理机构与采购人签订的本采购项目的《委托代理协议》,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处理。

2.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3.质疑函

接收质疑函的方式:供应商直接送交或供应商通过邮寄。

联系部门:江苏固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18168451205

地址:徐州市丰县梁寨镇兴镇路

(四)谈判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谈判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以所发布的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谈判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发布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供应商关注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并通过“苏采云”系统重新下载更正(澄清)后的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离线编制响应文件,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五)终止采购

终止采购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终止公告,以“终止公告”的形式通知已经获取谈判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发布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供应商关注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六)说明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成交后不得转包或分包。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七)特别说明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

(八)采购意向链接:

http://czj.xz.gov.cn/Home/HomeDetails?type=cgyx&articleid=cff0c016-a41d-4e9e-a987-103ab4a0bff3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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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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