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天津市南开医院) 南院区新装3.0T核磁共振机房及设备间改造项目 (项目编号:PYGP-2025-B-0778)竞争性磋商公告
天津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天津市南开医院) 南院区新装3.0T核磁共振机房及设备间改造项目 (项目编号:PYGP-2025-B-0778)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025年10月13日 发布来源:天津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天津市南开医院)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PYGP-2025-B-0778
项目名称:南院区新装3.0T核磁共振机房及设备间改造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48.8662万元
最高限价:148.8662万元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60天内完工。(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一)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响应文件开启当日响应文件开启时间之前“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二)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价格给予5%的扣除。对大中型企业和其他法人、组织与小型或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参与采购,且小型或微型企业合同金额占30%以上的,给予联合体2%的价格扣除。(三)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的价格给予5%的扣除;对于联合体组织,监狱企业等同于小型或微型企业,享受政策相同。(四)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价格给予5%的扣除;对于联合体组织,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等同于小型或微型企业,享受政策相同。(五)如涉及《绿色建筑和绿色建材政府采购需求标准》中的绿色建材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项目实施指南〉的通知》(财办库(2023)52号)文件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1. 须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并由本人签字或盖人名章。2. 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提供2024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须体现会计师事务所公章)或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期前近3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3.提供2025年01月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内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等)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纳税零申报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任意一种方式提供相应证明文件:1)税务大厅零申报报表且加盖受理章;2)网络申报截图复印件加盖公章。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税的证明文件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新成立的供应商按实际的缴纳情况递交相关证明。4.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注: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实际查询结果以采购代理机构于响应文件开启当日、响应文件开启时间之前打印的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的查询结果为准。(二)供应商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须提供资质等级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三)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须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四)项目部人员配备:供应商须配备正项目经理1名,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须提供注册建造师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若项目经理为一级注册建造师,依据《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要求,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其有效期内的电子注册证书打印件(须由建造师本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五)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或以上资质,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六)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参加磋商,须符合以下要求:1.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超过2家。2.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须满足上述(一)的所有资格要求(实质性要求)。3.联合体主办人须负责提交联合体协议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协议书格式见“响应文件格式附件1”),明确联合体主办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4.联合体组成后,联合体各方均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参加或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次采购项目下的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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