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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电建水电十一局第五分局布尔津工程智能碾压监控及灌浆设备采购公开询比采购公告

公开询比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PC-0111-25J6-FG0183

一、询比采购条件

受中国水利水电第十一工程局有限公司第五分局新疆布尔津抽水蓄能电站下水库土建及金属结构安装工程施工项目经理部(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中国水利水电第十一工程局有限公司设备物资部(以下简称“采购机构”)以公开询比采购(公开竞标)方式采购一批智能碾压监控及灌浆设备用于项目施工,并计划使用自有资金用于本次询比后所签订的合同的支付。

二、项目概况、询比采购范围

1、项目概况:布尔津抽水蓄能电站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勒泰地区布尔津县境内,距离布尔津县城公路里程约49km,距离阿勒泰市公路里程约89km,距离乌鲁木齐市公路里程约550km。沿G217国道、X851县道可到达下水库坝址附近,下水库对外交通比较便利。

布尔津抽水蓄能电站装机容量为1400MW,安装4台单机容量为350MW的水泵水轮发电电动机组。电站上水库坝址位于阿吾肯沟右岸山顶山脊线东侧平缓台地,电站上水库正常蓄水位1470.00m,死水位1450.00m,调节库容748万m3。下水库正常蓄水位878.00m,死水位841.00m,调节库容727万m3。上、下水库挡水建筑物均采用钢筋混凝土面板堆石坝,最大坝高分别为75m、61m;上、下水库均采用钢筋混凝土全库盆防渗。

2、采购范围:新疆布尔津抽水蓄能电站下水库土建及金属结构安装工程施工项目建设所需采购的智能碾压监控及灌浆设备一批。

3、采购数量,详见下表:

序号

材料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使用部位

备注

1

智能碾压基准站

GNSS定位基准站

1

2

智能碾压移动站

GNSS定位移动站

4

3

碾压监控中心设备

定制

1

4

智能加水站设备

定制

1

5

智能灌浆记录仪

定制

1

说明:(1)、报价方提供的物资和服务用人民币报价。询比响应供应商报价时须写明单价及总价、产品的详细配置参数,智能碾压监控及灌浆设备的报价为运输至新疆布尔津抽水蓄能电站下水库土建及金属结构安装工程施工项目经理部下水库施工范围内的综合交货单价,包括智能碾压监控及灌浆设备的出厂价格、保险费、装运费、过江过路过桥费、合理利润、代理费(代理商)、安装费、税金税费;包括货物被允许用于工程前所需进行的试验、检验(包括在工地投入使用前,被业主要求送第三方机构检测)的费用;包括售后服务以及市场价格涨幅等的各类风险费用;包括其他运抵至买方指定交货地点货物落地之前发生的一切费用。投标综合单价在合同执行期间出现市场价格波动、供应时间调整等情况均不予调整。

(2)、交货时间及数量:合同签订后30日内交货。

在合同生效后,询价方按工程进度计划向报价方提供采购计划,由询价方书面或电话、短信通知报价方,报价方在接到通知后按约定到货日期送货到询价方施工现场。具体合同签订后,按照询价方计划通知进行交货。

(3)、交货地点:新疆布尔津抽水蓄能电站下水库土建及金属结构安装工程施工项目经理部施工现场(布尔津县阔斯特克镇水电十一局下水库标段施工现场)。

(4)、如报价方提供税率不同,评标以不含税价格做对比。评审结果确定后,询价方将通知中标方签订合同。

(5)、付款方式:

A、付款

结算周期为上月21日至本月20日,卖方提供本月结算时段内材料的供应量(以卖方按照买方采购计划供应至买方指定交货地点,经双方检验验收合格,并经现场监理见证签字确认质量合格)结算金额等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一票制)到买方物资设备科核对,走物资账务验收程序到买方财务部门挂账,自收到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之日起计算,三个月内支付本批结算货款的95%,剩余5%作为质保金,质保期满,扣除因质量问题所发生的扣款,所剩余金额一个月内全额退还(质保期以本标段监理工程师所签署的现场材料进场报验单所签日期之日起12个月)。如果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国家政策对增值税税率调整,双方将维持原不含增值税净价不变,并以原不含增值税净价为计税基础,按照调整后的税率,相应调整双方合同价格,并按照规定就调整后的价格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B、发票

(1)报价方向询价方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包含税务机关代开)并按实际提供货物情况,准确填写发票项目;因报价方发票填写有误,造成询价方增值税抵扣税额损失的,由报价方全额进行赔偿。

(2)报价方未能按询价方要求在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应承担合同金额(含增值税)20%的违约金。

(3)合同总价中包含所有货物运输至询价方指定安装地点、配合验收、售后服务、技术指导、以及12个月质保期内维护及更换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C、付款方式

本合同采用银行转账、银行承兑、电建融信(一年期)、ABS供应链等方式进行支付。若遇资金紧张,询价方可选择全额使用或部分使用供应链金融、承兑汇票和其他商业票据等非现金支付方式支付,所产生的贴息及手续费用由报价方承担。

D、质保期:质保期为12个月。报价方(供应商)如对以上付款方式有异议,请另行注明。

(6)、到货检验验收:卖方将买方所需的智能碾压监控及灌浆设备运送到买方指定交货地点后,买方必须有两人以上进行联合检验验收。检验方式为:重量、外观、尺寸、材质、附件数量,首先采用常规检验方式进行检验。交货时买方仅对货物的数量、型号、规格及外观完整性进行检查。

(7)、质量要求及技术标准具体如下:

A、智能碾压基准站,技术参数:

a、    GNSS智能接收主机一台,支持GPS、BDS卫星定位;静态GNSS精度水平±2.5mm+0.5ppm RMS,垂直±5mm+0.5ppm RMS;初始化时间:<10s;

b、    基准站扼流圈天线一台,相位中心精度达到亚毫米级,稳定性高;

c、    大功率数传电台一台,频率范围410-470MHz;发射功率25W;

d、    设备配套链接线缆,电台室外立杆、天线室外立杆、室外防护箱、设备防雷器。

B、智能碾压移动站,技术参数:

a、    高精度定位一体机一台,支持GPS、BDS定位,内置电台信号接收模块、支持差分定位解算;10寸触摸屏;

b、    室外防水小盘卫星天线一支,支持GPS、BDS定位;

c、    数字型加速度传感器一支,低频振动及自动监测;

d、    设备配套固定支架、配件线缆;

C、碾压监控中心设备,设备组成:

a、    商用电脑 1套;

Cpu:i5,内存:16G,硬盘:512G SSD,27英寸显示器,含键盘和鼠标;

b、    RTK 设备 1套;

一体化定位接收机,支持BDS、GPS卫星定位,可与基准站电台通讯,高精度定位。配套手簿,5.5寸高清显示屏,防水防尘。

c、    4G插卡路由器 1台

工业4G插卡路由器,可插SIM卡;4个LAN网口;支持WIFI协议;

D、智能加水站

a、    设备组成

①、工控台式机1台(cpu:i5,内存:16G,储存:256G SSD+500G);

②、NVR视频存储+摄像头 1套;

③、流量控制(控制器+流量计) 1套;

④、开关控制(电磁阀+空压机) 1套;

⑤、RFID感应(RFID读写器+远距离感应);

⑥、播报和显示(LED显示播音一体屏);

⑦、液晶显示屏 2台;

⑧、附属(立杆+线材+管材等)

b、    运行方式

工控机内置智能化控制程序,由工控机向阀门装置发出开关指令,依据现场RFID感应识别到车辆信息,智能调节上坝料加水量。阀门装置由电磁阀、流量计、控制器设备组成,控制器设备可被工控机控制,可依据工程需求,进行上坝料加水比例调整。

E、智能灌浆记录仪,设备组成:

a、    灌浆自动记录仪主机JT1台;

b、    压力传感器 10MPa 1套;

c、    流量传感器 D25 1套;

d、    密度传感器 MD-III 1套;

e、    抬动传感器 TD 1套

f、    打印机 激光 1台;

g、    UPS SK1000A 1台

所供应的货物应符合按照国家最新出台的质量标准执行。(如有最新版标准,均按最新版本标准执行)。供应商的产品应符合国家有关环保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ISO14001 环境管理体系要求,不能对施工环境造成污染;同时,该货物还应该符合国家有关职业健康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及OHSAS18001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标准的要求,不能对接触货物的有关人员及竣工后的使用人员的健康造成危害。对于重大安全、环境因素在技术文件中列明并在货物交接和技术培训时进行交底说明。

卖方供应的产品质量必须满足需方需求及具体技术要求,同时卖方所供智能碾压监控及灌浆设备的质量缺陷责任期为12个月,但并不免除卖方对所供智能碾压监控及灌浆设备的质量负终身责任。卖方所供智能碾压监控及灌浆设备因质量问题而给买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卖方承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投标人为生产厂家的,提供营业执照。投标人为代理商的,提供营业执照及代理的生产厂家上述资质。

2.投标人应具有智能碾压监控及灌浆设备的供货业绩,在2022-2024年内的供货合同不少于3个且附合同扫描件。

3.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需提供2022年-2024年度的财务报表(成立不足三年的公司须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

4.供应商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5.本次询比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生产厂家及其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本次询比采购,获得同一生产厂家授权的多家代理商可同时参加本次公开询比采购。

7.投标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四、询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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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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