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5100012025003083
项目名称:四道院区安保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732,0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自合同签订起三年,合同一年一签;若经年度综合考评(详见附件-考核办法及退出机制)达到启动退出程序条件的,不续签下一年合同;服务过程中出现提前终止情形(详见附件-考核办法及退出机制)的,采购人有权无责终止合同。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本采购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均视同小微企业,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视同中小企业),非中小企业参与的将视为无效响应;
中小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保安服务许可证》(提供证明材料扫描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