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10117000251011141077-17279072
项目名称:松江区中心医院研究院全自动流式细胞分选系统
预算编号: 1725-000175225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元): 1880000元(国库资金:1880000元;自筹资金:0元)
最高限价(元): 包1-1880000.00元
采购需求:
包名称:松江区中心医院研究院全自动流式细胞分选系统
数量:1
预算金额(元):1880000.00
简要规格描述:全自动流式细胞分选系统 数量:1套 ,具体详见附件项目采购需求。
注:本项目接受进口产品(详见谈判文件)。
合同履约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个月。
本项目( 否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面向大、中、小、微型等各类供应商采购。规范进口产品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4.(1)响应人应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适用于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或《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响应产品应当与上述两证及附件限定内容一致。(2)如果响应人是响应产品制造厂家,应同时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适用于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或《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上述两证不可相互替代、覆盖。(3)如果响应人是经营企业,应同时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适用于第三类医疗器械)或《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响应产品应当与上述两证核准的经营范围保持一致,并且两证不可相互替代、覆盖。(4)响应产品为进口的,除上述要求外,还应当提供响应产品生产厂家授权书或合法获得响应产品的其他证明。
三、获取采购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