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5105012025000402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025年中央财政资金高素质农民培育专题班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9月30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和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获取采购文件结束日期:2025-10-14,更正为:2025-10-17。
原公告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10-16 09:30:00,更正为:2025-10-20 14:30:00。
原公告的开启时间:2025-10-16 09:30:00,更正为:2025-10-20 14:30:00。
原竞争性磋商文件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供应商具有有效期内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办学许可证,提供办学许可证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电子签章。(描述:供应商具有有效期内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办学许可证,提供办学许可证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电子签章。)
采购包2:
1、供应商具有有效期内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办学许可证,提供办学许可证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电子签章。(描述:供应商具有有效期内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办学许可证,提供办学许可证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电子签章。)
采购包3:
1、供应商具有有效期内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办学许可证,提供办学许可证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电子签章。(描述:供应商具有有效期内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办学许可证,提供办学许可证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电子签章。)”
更正为:
采购包1:
1、供应商具有有效期内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办学许可证,提供办学许可证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电子签章,若供应商为事业单位,则以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的佐证材料为准。(描述:供应商具有有效期内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办学许可证,提供办学许可证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电子签章,若供应商为事业单位,则以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的佐证材料为准。)
采购包2:
1、供应商具有有效期内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办学许可证,提供办学许可证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电子签章,若供应商为事业单位,则以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的佐证材料为准。(描述:供应商具有有效期内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办学许可证,提供办学许可证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电子签章,若供应商为事业单位,则以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的佐证材料为准。)
采购包3:
1、供应商具有有效期内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办学许可证,提供办学许可证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电子签章,若供应商为事业单位,则以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的佐证材料为准。(描述:供应商具有有效期内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办学许可证,提供办学许可证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电子签章,若供应商为事业单位,则以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的佐证材料为准。)”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5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