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项目经理部商品混凝土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项目为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阿克苏地区柯坪县2024年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项目经理部。由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设备集中采购管理中心第三分中心组织,资金来源为招标人自筹,经请示上级单位同意后,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
项目业主单位柯坪县住建交通运输局,设计单位济南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属于房建工程项目,保障性安居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模式),合同额4304.13万元(中铁十一局施工部分:4224.33万元,设计单位部分79.80万元)合同工期215日历天(不含冬休期),总建筑面积8503.67㎡,新建城镇保障性住房150套(4栋住宅楼),全部楼栋为五层砖混结构,建筑高度≤19.65米,无超高层或复杂钢结构,无特殊工艺要求。
2.2招标内容:详见附件1《招标物资一览表》。
2.3 招标依据: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613号令);
(3)《铁路建设物资采购供应管理办法》(铁总物资[2015]116号);
(4)《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5)《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管理规定》(中国铁建运管〔2021〕26号);
(6)《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管理规定(试行)》(供应链〔2025〕106号)。
(7)《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物设[2025]505号);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商或代理商,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3.1.2生产能力:满足招标方施工要求。
3.1.3财务能力:投标人须提供2023年-2024年其中1年财务审计报告或相关报表(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期间注册的新公司(不足一年)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
3.1.4质量保证能力:产品质量符合最新国家或行业质量标准并满足设计要求;须提供近两年(2023年或2024年)其中1年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采购物资达到国家标准的合格检测报告。
3.1.5供货业绩:投标人须提供近两年(2023年、2024年)至少1份在工程建设项目的供货业绩(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或供货合同复印件等)。
3.1.6履约信用: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财产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投标人不得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上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在《中国铁建合作方警示名录》《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不良行为物资供应商名册》范围内。
3.1.7招标物资需满足招标方技术标准相关要求。
3.1.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申请。
3.1.9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3.1.10不接受招标人及其上级公司近两年合作方警示名录内的厂家或代理商投标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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