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安康市平利县太平河流域水污染综合治理项目设计服务已由平利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平发改节字【2024】14号批准建设, 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安康市生态环境局平利分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有意愿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建设地点:陕西省安康市平利县 ;
2.2 工程规模:主要对安康市平利县太平河流域水污染综合治理项目进行工程设计(实施方案、施工图设计)、地形图测绘、控制测量、岩土工程勘察以及后续施工技术服务 ;
2.3 项目投资总额:27000000元,(其中本次招标工程估算1050000元);
2.4 计划工期:20 日历天 ;
2.5 标段划分:标段1: 标段名称: 安康市平利县太平河流域水污染综合治理项目设计服务;标段编号: E6109003546820pk0zd8001;标段类型: 设计; ;
2.6 招标范围:标段1:安康市平利县太平河流域水污染综合治理项目设计服务,主要内容为:对安康市平利县太平河流域水污染综合治理项目进行工程设计(实施方案、施工图设计)、地形图测绘、控制测量、岩土工程勘察以及后续施工技术服务。 ;
2.7 其他:/ 。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标段名称:安康市平利县太平河流域水污染综合治理项目设计服务:本次资格要求申请人具备 【环境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及以上 资 质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 设计 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 负责人 具备【高级技术职称证】及以上执业资格注:因系统无法选择:①.本次资格要求申请人具备“【环境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应为“【环境工程设计专项资质(水污染防治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②.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证】及以上。
3.2 标段名称:安康市平利县太平河流域水污染综合治理项目设计服务: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 (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4 投标人基本信息要求:投标人资质基本信息在“ 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http://js.shaanxi.gov.cn/)”可查询。 3.5投标人信誉要求:3.5.1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3.5.2投标人不得在各级建设诚信平台被列为投标受限制的行为人。 3.5.3投标人不得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被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4.资格审查方法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法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资格评审的条件、标准、方法详见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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