询比采购公告
一、采购单编号:GX-202510-002830
二、采购单名称:代理诉讼(主合同诉讼)
三、采购单位:华电郑州机械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四、采购方式:公开询比采购
五、采购类型:服务
六、报价方式:整单报价
七、报价截止时间:2025-10-20 09:30
八、服务开始时间: 2025-10-25
*十、采购清单
序号 | 采购人 | 物资名称 | 税率 | 采购范围 |
---|---|---|---|---|
1 | 华电郑州机械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代理诉讼(主合同诉讼) | 6% |
十一、资格条件内容:
1. 响应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
2. 响应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
3. 响应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响应的处罚期内。
4.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响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响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响应。
5. 响应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 响应人在评标期间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4)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 响应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项目前期工作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 2)为本项目的监理人; 3)为本项目的代建人; 4)为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5)与本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8. 业绩要求:响应人提供2022年9月至报价截止日期间(以签订合同为准),不少于2个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类纠纷诉讼胜诉业绩及胜诉、改判判决书。取得胜诉案件业绩的律师需为参加庭审律师,律师2名,供应商提供多个律师业绩的,律师业绩以前两名为准,且应与本服务团队律师的业绩一致,业绩证明文件包括判决书、委托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合同范围页或清单页或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签字盖章页等证明业绩真实性相关内容的原件扫描件。
9. 其他要求:响应人应具有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提供律所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律所公章),供应商为采购人提供服务团队律师须提供有效的《律师执业资格证》,律师执业的律师所须与报价的律师所为同一律师所,总所与分所视为不同的律师所。响应人执业律师不少于50人,具备提供专业化、分工化法律服务的人员储备和组织能力。需提供“全国律师执业诚信信息公示平台”人员信息截图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
10.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11. 本次采购不接受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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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