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吉林中西医结合医院购买医疗责任保险项目
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采购计划-[2025]-00831号-XLZB029; 2.项目名称:吉林省吉林中西医结合医院购买医疗责任保险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总金额:105万元人民币; 5.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6.采购需求:吉林省吉林中西医结合医院购买医疗责任保险项目(详见招标文件); 7.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地方或者其他相关标准的合格要求; 8.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9.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毕; 10.服务地点:吉林省吉林中西医结合医院指定地点; 11.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 (5)本项目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单位,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须取得保险监管部门颁发《保险法人机构许可证》或《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并在承保安排、服务网络、人员组织、项目经验等方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能力; 3.3企业名称不同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自然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如果出现上述情况,相关投标人的投标均将被拒绝; 3.4投标人非独立法人机构(分公司、营业部等)的,应提供上级独立法人机构出具的设立文件或相关授权文件。需明确授权经营范围及相关法律责任承担情况; 3.5投标单位和个人(指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6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记录名单(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 3.7投标人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 3.8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三、** 本公告的详情仅对VIP会员或SVIP员查阅,您当前的权限无法查看完整内容,请先 登录 或 注册 ,联系业务经理办理会员入网事宜。 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