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招标公告
利通区扁担沟镇烽火墩村和美村庄试点项目(基础设施补短板)(沟道治理)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利通区扁担沟镇烽火墩村和美村庄试点项目(基础设施补短板)(沟道治理)已由吴忠市利通区发展和改革局 以吴利发改审发[2025]87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资金来源)为自治区农村综合改革转移资金及村级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吴忠市利通区扁担沟镇人民政府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3建设地点:利通区扁担沟镇烽火墩村。
2.4建设内容:沟道治理工程:退水沟治理850米,生产桥改造1座。
2.5计划工期:160日历天(具体开竣工日期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冬季歇工期除外)。
2.6招标范围: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内规定的所有内容。
2.7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本次招标施工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资金、技术、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任项目经理(建造师)须具备二级及以上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及注册证(证书上工作单位必须与投标单位一致),并具备由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水利水电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注册执业单位为本公司。
3.2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是否存在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被列入严重失信名单的不良信用记录,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行政处罚限制工程招投标的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5投标单位可以就本项目多个标段参与投标,但一个投标单位只允许本项目中一个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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