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渝北区北部片区城市居民小区老旧燃气设施更新改造项目(项目名称)已由重庆市渝北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或核准机关名称)以渝北发改投函〔2025〕10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市渝北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争取上级补助资金,不足部分业主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重庆凯源石油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 重庆市渝北区龙山街道龙溪街道、宝圣湖街道、回兴街道、王家街道、木耳镇、茨竹镇古路镇、玉峰山镇等区域 。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 改造DN110低压燃气管线600米;DN90低压燃气管线3968米;DN63低压燃气管线7672米;DN40低压燃气管线10516米;DN32低压燃气管线660米;DN50低压燃气管线500;改造DN110中压燃气管线600米;DN90中压燃气管线800米;DN63中压燃气管线1200米;DN40中压燃气管线800米;DN50中压燃气管线218米。以上燃气管道中市政管道200米、庭院管道26456米、立管5000米;改造入户软管、加装自闭阀共计23400户、更换居民不锈钢波纹软管46800米、监测设备120套,监测设备覆盖燃气管道15000米。
2.3 ☑本项目工程总投资金额: 4331.78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 3533.65万元
2.4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项目施工图及图纸说明、招标文件(含补遗、澄清、答疑)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涉及的工作内容,具体工程内容以招标人提供的图纸清单中所包含的全部工程内容及招标文件中补充的工程内容、答疑资料、澄清资料、其他补遗资料等相关内容为准。
2.5 工期要求: 540日历天
缺陷责任期要求: 24个月
2.6 标段划分(如有): /
2.7 其他: /
3.1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是 □否
3.2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是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方式三:本项目以合同分包形式面向中小企业,分包给中小企业的合同份额需达到 40 %以上。
4.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4.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的资质条件:
①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②具备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公用管道GB1级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许可证》公用管道GB1级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公用管道安装GB1 级。
4.1.2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业绩、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4.2 本次招标□接受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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