询比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PC-0114-25J4-FG0011
一、采购条件
因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四工程局有限公司福建木兰抽水蓄能电站项目经理部(以下简称“使用人”)需要,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四工程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以公开询比采购方式采购商品混凝土一批,计划使用自有资金及银行贷款用于本次询比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
二、项目概况、采购范围
1、项目概况:福建木兰抽水蓄能电站项目位于福建省莆田市仙游县境内,在仙游县社硎乡和菜溪乡交界处,与仙游县直线距离15km、与莆田市直线距离35km、距泉州市66km、距福州85km、距厦门120km,紧邻已投产的福清核电、莆田平海湾、莆田南日岛海山风电场。本项目包括“福建省木兰抽蓄通风兼安全洞洞口开挖及辅助工程”和“福建省仙游木兰抽水蓄能电站通风兼安全洞、进厂交通洞及进场公路等筹建期工程”两个标段。施工范围包含道路工程(进场道路工程通风洞段、至2#施工支洞道路、至业主营地道路)、隧洞工程(进厂交通洞、通风兼安全洞洞口开挖及辅助工程、通风兼安全洞、排风竖井及下平洞、2#施工支洞、3#施工支洞前50m)、场地平整工程、渣场工程、临时工程、安全监测工程、电气一次工程、水保环保工程等,安全洞洞口开挖及辅助工程。
2、采购范围: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四工程局有限公司福建木兰抽水蓄能电站项目经理部施工所需的商品混凝土以及相关服务。
3、采购数量:福建木兰抽水蓄能电站项目所需的商品混凝土29800m³、水泥稳定碎石200m³。详见下表:
序号 |
名称 |
型号规格 |
单位 |
数量 |
交货地点 |
1 |
商品混凝土 |
C15 |
m³ |
450 |
福建木兰抽水蓄能电站项目经理部施工现场或其它指定交货地点。 |
2 |
商品混凝土 |
C20 |
m³ |
6700 |
|
3 |
商品混凝土 |
C25 |
m³ |
12000 |
|
4 |
商品混凝土 |
C30 |
m³ |
9200 |
|
5 |
商品混凝土 |
C35 |
m³ |
600 |
|
6 |
商品混凝土 |
C40 |
m³ |
850 |
|
7 |
水泥稳定碎石 |
5% |
m³ |
200 |
|
合计 |
/ |
m³ |
30000 |
注:以上数量仅供参考。最终结算量为根据工程需要经验收合格的实际供货品种和数量为准,若因投资计划、征地拆迁、设计变更等原因,使与材料实际供货数量与询比数量发生偏差时,供应商应予接受,并不得以此作为索赔依据。
4、交货时间:预计2025年11月至2026年12月,以实际供货完成进度为准。按买方下达的供货计划分批交货,按实际交货数量结算。
5、交货地点: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四工程局有限公司福建木兰抽水蓄能电站项目经理部施工现场或其它指定交货地点,确切地点由使用人派工程代表现场指定。
6、质量要求:
6.1、混凝土质量要求:
6.1.1、混凝土从供应商生产厂区至买方施工现场指定交货地点的运输时间须控制在1.5小时以内。
6.1.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预拌混凝土》(GB/T 14902-2012)、《预拌砂浆》(GB/T 25181-2019);
6.1.3、强度的试验结果评定以《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T 50107-2010)为准;
6.1.4、混凝土泵送符合《混凝土泵送施工技术规程》(JGJ/T 10-2011);
6.1.5、拌制混凝土所用水泥必须满足《通用硅酸盐水泥》(GB 175-2023)等相关规范和国家标准,详见第七章技术要求。
6.2、水稳料质量技术要求:
6.2.1、水稳料质量要求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路面基层施工技术细则》(JTG/T F20-2015)、《公路工程集料试验规程》(JTG 3432-2024);
6.2.2、集料:石子最大粒径不大于31.5mm,压碎值符合规范,含泥量不大于5%,针片状不大于20%,各粒径材料符合相关级配设计要求;
6.2.3、拌制水稳料所用水泥必须满足《通用硅酸盐水泥》(GB 175-2023)。
6.2.4、水泥宜选用PO42.5号普通硅酸盐水泥,强度达到设计要求。水泥的初凝时间应大于45分钟,终凝时间应小于或等于10h。严禁采用早强、快凝型、已变质的水泥。
6.2.5、集料:基层集料的颗粒组成应符合骨架密实型水泥稳定类集料级配的要求,集料的最大粒径不应超过31.5mm,压碎值符合规范,含泥量不大于5%,针片状不大于20%,集料的颗粒组成应符合表1规定:
表1 水泥稳定级配碎石基层集料级配组成
通过下列方筛孔(mm)的质量百分率(%) |
|||||||
筛孔(mm) |
31.5 |
19.0 |
9.50 |
4.75 |
2.36 |
0.6 |
0.075 |
通过率(%) |
100 |
68~86 |
38~58 |
22~32 |
16~28 |
8~15 |
0~3 |
如采用标准、规范、规程更新,则以最新版本为准。如由于设计变更等原因导致产品具体技术参数变化,在符合相关技术标准、规范的条件下,相同规格产品价格保持不变,也不作为索赔依据
7、付款方式与货款支付比例:先货后款,按月结算。买方于结算的次月向卖方支付本月结算款的80%;第3个月再支付本期结算款的17%,剩余3%转为质量保证金,每批次进场材料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质量保证期,质量保证期为6个月,质保期满后扣除因材料质量问题而发生的相关费用后一次性支付。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供应商必须满足以下全部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是生产厂家,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具有建筑业企业预拌混凝土专业承包资质证书,具有标的物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供应商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供应商应具有类似工程、类似供货金额的供货业绩,应具有商品混凝土供应的专业人员和组织货源的能力和经验,供应商还应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近三年(2022年至今)的工程供货业绩和相应的供货合同书(附合同扫描件,至少一份,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100万元)。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供应商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无采取非法手段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纪不良记录;近三年内参加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无不良记录。
5、供应商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6、采购人不接受联营体或联合体的参与。供应商不能作为其他供应商的分包人同时参加询比;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同时参加。
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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