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武川县建筑垃圾综合处理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B1501002025101102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呼和浩特市武川县建筑垃圾综合处理项目 已由 武川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以 关于《呼和浩特市武川县建筑垃圾综合处理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武住建初设批字(2025]13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武川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建设资金来自 国有资金100%(自筹0.00%,政府投资100.00%),非国有投资0.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呼和浩特市武川县建筑垃圾综合处理项目;
2.2建设地点:呼和浩特市武川县。
2.3建设规模:新建一座建筑垃圾综合处理场,项目总占地面积为29984平方米,处理规模为建筑垃圾3万吨/年,产出建筑垃圾再生料(金属、再生骨料)6996立方米/年。主要建设内容包括:资源化利用系统、堆填处理工程、填埋处置工程。新建建筑物为分选破碎厂房,建筑面积1495平方米:卫生填埋区占地7368平方米,设计库容2.15 万立方米。(具体建设内容及规模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2.4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 |
B1501002025101102001001 |
标段名称 |
呼和浩特市武川县建筑垃圾综合处理项目施工标段 |
企业资质要求 |
企业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工程施工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含)以上资质(以上资质为住建部最新资质要求(2020年11月30日建市〔2020〕9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或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
人员资质要求 |
拟派该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注册并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同时具备相应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并提供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承诺函 |
计划工期 |
212天(2025.11.15至2026.06.15) |
合同估算价 |
1196.73万元 |
招标内容 |
新建一座建筑垃圾综合处理场,项目总占地面积为29984平方米,处理规模为建筑垃圾3万吨/年,产出建筑垃圾再生料(金属、再生骨料)6996立方米/年。主要建设内容包括:资源化利用系统、堆填处理工程、填埋处置工程。新建建筑物为分选破碎厂房,建筑面积1495平方米:卫生填埋区占地7368平方米,设计库容2.15万立方米。(具体建设内容及规模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施工标段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本标段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如为联合体投标的须提供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责任方,约定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
(2)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它联合体在本标段中投标;
(3)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投标文件以及中标时签订的合同,对联合体各方都产生约束力;
(4)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两家;联合体各方均可作为联合体牵头人;
(5)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
3.1.2其他要求:投标人在“信用中国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4.招标文件的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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