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州市环卫设施设备更新项目(第一批)公开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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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编号:孟财招标采购-2025-54 | |||||||||||
2、项目名称:孟州市城市管理局孟州市环卫设施设备更新项目(第一批)项目 | |||||||||||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
4、预算金额:16,510,000.00元 | |||||||||||
最高限价:16510000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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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1)采购范围:更新生活垃圾中转站压缩设备(可移动垃圾压缩箱)、压缩式转运车(勾臂车)、吸污车、抑尘车(雾炮车)、餐厨垃圾车、大型洗扫车等。(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 (2)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及行业规范标准。 (3)项目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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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45日历天;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促进中小企业和监狱企业发展扶持政策、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节能产品及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3.1.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实施完成本项目的经营实力和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 3.2.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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