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50101]FJKT[CS]2025003
项目名称:福州市中医院五四北院区生态连廊修缮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970,981.00元
采购包1(福州市中医院五四北院区生态连廊修缮项目):
采购包预算金额:1,970,981.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1,970,981.00元
磋商保证金: 19,709.81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允许进口 | 简要需求或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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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B08990000-其他建筑物、构筑物修缮 | 生态连廊修缮 | 1(项) | 否 | 根据五四北院区整体规划配套需求,拟在院区中庭建设一条贯穿三栋病房楼和医技楼的生态连廊,以解决病人转运问题。生态连廊建设内容包括现有路灯、挑檐、绿植和排水沟迁移和改造、连廊基础开挖和回填、新建雨披及四周防雨防晒设施、绿化恢复等,施工内容包含扩建连廊的基础及顶棚、连廊下园路拆除、墙面装饰及灯具管线安装工程等,工程质量等级应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1,970,981.00 | 建筑业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 (90) 天内交货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如实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2)根据财政部、司法部联合印发《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规定,凡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此次若有监狱企业参加磋商的必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根据财库〔2017〕141号规定,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否则不予认定。注: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2)供应商须具有合格有效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并具有《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证书复印件,未提供按无效响应处理。;(3)项目的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证书复印件,未提供按无效响应处理。。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进口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
节能产品:节能产品按本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执行。
环境标志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按本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执行。
绿色建材:绿色建材按本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执行。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5-10-17 至 2025-10-24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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