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采购计划-[2025]-00195号-1 ;
2项目名称:盛家村垃圾场环境治理服务项目(二次);
3预算金额:7424.372719万元;
4项目规模及服务范围:盛家村垃圾填埋场陈腐垃圾量约43.5万立方米,治理面积 74647.65平方米;对存量垃圾进行开挖饰分,可燃成分运往垃圾焚烧发电厂处理,腐殖土经检测合格后与无机物料作为建设用士回填垃圾场,渗沥液抽出处理;
5技术要求: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开挖、筛分、清运等。按照可燃物、腐殖土、骨料等三种陈腐垃圾类型分别进行处置。治理后场地符合《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一类用地筛选值标准要求,项目结束后按照实际发生的工程量予以结算,具体情况详见招标文件服务清单。
6合同履行期限:7个月;
7服务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合格标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
(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
①《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②《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③《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④《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⑤《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国家最新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形式,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2)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考核证书;具有施工现场管理经验,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须提供项目经理无在建承诺)。
(4)供应商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完成本项目的能力和经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根据《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信用体系建设简化供应商资格条件有关事项的通知》[长财采购[2022]2066号文件]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信用体系建设简化供应商资格条件有关事项的通知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5)供应商须具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2022年1月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信誉要求:(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2)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3)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4)在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今)内投标单位或其法定代表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7)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8)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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