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B8S[2025]2191号
项目名称:第八师石河子市某单位团场片区协作办案点维修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1297367.52
最高限价(元):1297367.52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第八师石河子市某单位团场片区协作办案点维修项目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1297367.52
单位:项
简要规格描述:第八师石河子市某单位团场片区协作办案点维修项目工程量清单内包含的所有内容。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工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55日历日内完工。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参加投标的供应商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若供应商为JY企业、残疾人福利企业,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后享受中小企业同等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1)投标人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贰级)及以上施工企业资质,建筑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并同时具有《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自治区外建筑企业应按照《关于进一步推动自治区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新建建〔2018〕10号)要求,提供有效的信息报送手续;
(2)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职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三、获取采购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