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里木油田牙哈采出2#蒸发池底泥资源化利用评估及治理后评价服务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Y25-XJT24-FW057-00
本招标项目已由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批准实施,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资金来自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2.1 项目概况:依据国家及地方法律法规等要求,根据甲方委托,开展牙哈采出水2#蒸发池开展底泥资源化利用风险评估及治理后评价工作,协助完成蒸发池督办问题销号。
2.2 招标范围:根据后续底泥资源化利用场景,并结合《油气田钻井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污染控制要求》(DB65/T 3997-2017)相关限值要求。对不同资源化利用方式开展环境风险评估,根据评估结果选取环境风险可接受的资源化利用方式。
收集掌握迪那采油气管理区的水文地质、生态情况等资料,并根据情况补充地质勘察信息。新疆生态环境厅(原新疆自治区环保厅)于2017年11月下发《关于印发<克拉玛依市废液池(坑)场地治理环境验收技术要求(试行)>的通知》(新环办发【2017】359号),该通知规定了验收时段、范围、标准、流程等内容。本次治理后评估工作参照此文件进行,完成牙哈采出水2#蒸发池清运项目治理效果评价,协助督办问题成功销号。
2.3 服务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2026年9月30日。
2.4 服务地点:塔里木油田公司迪那采油气管理区辖区内
2.5 质量要求:合格。
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本项目不接受自然人投标。
资料提供形式: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扫描件。
3.2 人员要求
(1)拟投入本项目技术负责人1名:①具有环境科学与工程类或化学化工类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②具有副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③具有固体废物管理或研究工作经验。
(2)拟投入本项目全职专业技术人员至少3名:①具有环境科学与工程类或化学化工类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②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③其中至少1名应具有从事固体废物管理或研究的工作经验。
资料提供形式:
(1)提供人员配备清单(含姓名、身份证号、岗位);(2)提供个人工作简历;(3)提供有效的人员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4)提供有效的职称证书扫描件或其他职称证明材料。
3.3 业绩要求
合同签订时间在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期间,投标人具备已完成的环境风险评估或污染场地治理效果评价项目至少一项(国内业绩)。
资料提供形式:
(1)提供业绩清单;(2)提供对应业绩合同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首页、作业内容及签字盖章页)扫描件;(3)提供结算单或至少一张发票扫描件。
3.4 QHSE 要求
(1)投标人应建立并实施满足塔里木油田要求的 QHSE 体系;
(2)具有 QHSE 管理组织机构及职责、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3)承诺遵守塔里木油田 QHSE 相关规定。
资料提供形式:
(1)投标文件提供 QHSE 管理组织机构及职责、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2)投标人需按照《投标人投标项目 QHSE 承诺书》作出承诺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加盖投标人公章。
3.5 信誉要求
(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投标人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4)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5)投标人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资料提供形式:(1)(2)(3)提供截图或现场查询,(4)(5)提供承诺书。
3.7 其他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2)投标人未按照《投标人公平竞标专项承诺书》作出承诺的,否决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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