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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铁五局华南公司洪梅镇河西“工改工”片区市政配套路网第一标段项目物资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谈判公告

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1.项目概况

本项目共有协隆路(一标)、联心路、联城路(西段)、协心路南段、协和路北段、联汇路等6条子项道路。协和路北段:城市次干路标准,南北走向,北起中洪路,南至联汇路,规划红线宽度24m,双向四车道,设计车速40km/h,设计长度0.42km;联汇路:城市支路标准,东西走向,西起协和路,东至中洪路,规划红线宽度15m,双向2车道,设计车速30km/h,设计长度0.156km;协隆路(一标):城市支路,南北走向,南起联心路,北至荣城大道(西段)二期,红线18m,双向两车道,设计车速30km/h,设计长度0.830km;协心路南段:城市次干路标准,南北走向,南起联昇路,北至联心路,规划红线宽度21m,双向四车道,设计车速40km/h,设计长度0.965km;联心路:城市次干路标准,东西走向,西起中洪路,东至望沙路,规划红线宽度24m,双向四车道,设计车速40km/h,设计长度0.536km;联城路(西段):城市主干路标准,东西走向,西起中洪路,东至望沙路,规划红线宽度36m,双向六车道,设计车速50km/h,设计长度0.559km。

投标报价:约13890.21万元。

建设单位:东莞水乡特色发展经济区工程建设中心。

设计单位: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

2.采购物资

本次谈判物资品种有回填用砂石料,谈判物资用于中铁五局华南公司洪梅镇河西“工改工”片区市政配套路网项目工程建设,项目地点位于广东省东莞市洪梅镇,详见《竞争性谈判采购物资清单》。采购资金来源于项目建设资金,物资采购条件已具备。

3.响应谈判供应商资格条件

3.1回填砂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拥有合法有效营业执照的生产广家或代理商或经销商,其经营范围涵盖谈判物资。

(2)生产能力要求:谈判供应商须具有足够的谈判物资的供应生产能力。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3)财务能力要求:经税务部门注册登记核准的一般纳税人,资金财务状况良好,具备实施本项目合同充足的资金保障能力,承诺无息垫资额度不小于50万元,并能按每月供应量及时足额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拟供应谈判物资满足采购人质量及服务要求描述书的要求,质量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渗透系数不小于5x10-3cm/s,含泥量不应大于2%,细度模数不小于2.7;卖方保证所提供的产品符合国家最新标准及业主、监理、甲方单位的要求。现场回填砂取样含泥量不超过2%(质量比);其它杂质含量不超过3%(质量比),含水率小于3%(质量比)。现场开标时,需带不低于2kg的样品。

(5)供货业绩要求:谈判供应商具有至少1份2023至今(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在同类工程建设项目或国家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响应物资的供货业绩(附盖章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清晰扫描件)。

(6)履约信用要求: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等网站,未被列入失信名单禁止或制裁名单;百度搜索无贿赂腐败负面信息,无声誉、产品质量或商业道德等方面的负面记录;查询中国裁判文书网、信用中国、12309中国检察网,未正在接受行政、刑事调查;不在国家、行业以及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信用评价处罚期内;未被中国铁路总公司、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中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列入“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不合格供应商名单”或“供应商黑名单”。

(7)其它要求:

1)谈判供应商成立不足三年的,按照实际情况提供从成立日期至谈判截止日期的相关资格审查资料;2)谈判供应商应充分考虑政府环保整治等因素对生产的因素,确保能按采购人订货通知书中的交货期按期保质、保量的交付,否则构成严重违约;

3)必须符合建设单位和监理的其它要求。

4)完成谈判后,业主单位、监理单位及采购人将对成交候选人进行实地考察,确保谈判物资产品质量合格。考察通过后,方能签订合同。

(8)本次竞争性谈判不接受联合体和个人参与;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司关系的两个及以上谈判供应商,不得参与同一包件的竞争性谈判。

3.2回填碎石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拥有合法有效营业执照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或经销商,其经营范围涵盖谈判物资。

(2)生产能力要求:谈判供应商须具有足够的谈判物资的供应生产能力。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3)财务能力要求:经税务部门注册登记核准的一般纳税人,资金财务状况良好,具备实施本项目合同充足的资金保障能力,承诺无息垫资额度不小于35万元,并能按每月供应量及时足额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拟供应谈判物资满足采购人质量及服务要求描述书的要求,质量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级配碎石集料压碎值应不大于26%(底基层不大于30%):最大粒径不宜大于26.5m;集料中小于等于0.075m颗粒含量不超过3%。现场碎石取样含泥量不超过5%(质量比);其它杂质含量不超过3%(质量比),含水率小于3%(质量比)。现场开标时,需带不低于2kg的样品。

(5)供货业绩要求:谈判供应商具有至少1份2023至今(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在同类工程建设项目或国家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响应物资的供货业绩(附盖章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清晰扫描件)。

(6)履约信用要求: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等网站,未被列入失信名单禁止或制裁名单;百度搜索无贿赂腐败负面信息,无声誉、产品质量或商业道德等方面的负面记录;查询中国裁判文书网、信用中国、12309中国检察网,未正在接受行政、刑事调查;不在国家、行业以及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信用评价处罚期内;未被中国铁路总公司、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中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列入“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不合格供应商名单”或“供应商黑名单”。

(7)其它要求:

1)谈判供应商成立不足三年的,按照实际情况提供从成立日期至谈判截止日期的相关资格审查资料;2)谈判供应商应充分考虑政府环保整治等因素对生产的因素,确保能按采购人订货通知书中的交货期按期保质、保量的交付,否则构成严重违约;

3)必须符合建设单位和监理的其它要求。

4)完成谈判后,业主单位、监理单位及采购人将对成交候选人进行实地考察,确保谈判物资产品质量合格。考察通过后,方能签订合同。

(8)本次竞争性谈判不接受联合体和个人参与;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关系的两个及以上谈判供应商,不得参与同一包件的竞争性谈判。

4.资格审查

本次谈判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即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在谈判评审时进行。谈判供应商须按竞争性谈判采购响应文件的要求提供所有的资格证明资料。要求提供复印件的资料必须加盖单位印章(鲜章),并在必要时提供原件备查。若提供的资格证明资料不全或不实,将导致其资格审查不能通过,谈判资格将被取消。

不同谈判供应商参与同一包件的竞争性谈判时,存在相同联系人、相同联系方式、下载竞争性谈判文件1P地址相同、上传PDF电子版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IP地址相同、谈判供应商间存在关联关系、谈判保证金从同一账户转出等情形的,视为谈判供应商相互串通投标,均作废标处理,并列入中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

5.注册会员

供应商须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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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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