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YZB2025-77
项目名称:监控指挥中心驻场运维服务
预算金额:95.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95.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包号
标包名称
实施内容
合同履行期限
备注
01
监控指挥中心驻场运维服务
对各级监控指挥中心及机房基础环境系统的例行检查、状态监控、响应支持、故障处理及性能优化等方面的运维保障服务;长春、延吉、图们、通化、珲春五个监控指挥中心每个指挥中心1名驻场人员(长春监控指挥中心须有应急备用驻场人员1名,驻场人员应在视频监控、视频指挥、音频系统、中控、矩阵等方面有较强技术能力);龙嘉机场海关、邮局海关监控室巡检(频次:1次/月);关区业务现场视频监控系统定期巡检(频次:1次/季度),主要范围:1、供电动力系统;2、空调系统;3、消防报警系统;4、综合布线系统;5、视频监控系统,详见采购需求
服务期限三年,服务合同一年一签(在采购人对上一年服务满意的情况下才能续签下一年,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三年,服务合同一年一签(在采购人对上一年服务满意的情况下才能续签下一年,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信誉要求:①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②供应商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③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未列入行贿犯罪档案记录;3.3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应当被否决。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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