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河东教师公寓(青年教师保障性租赁住房)电梯采购及安装工程 已由 柳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2303-450200-04-01-565371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柳州市鑫泰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国有投资,自筹及银行贷款 ,出资比例为 1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招标编号:E4502002821022143001001
2.2 招标范围:本项目为河东教师公寓(青年教师保障性租赁住房)电梯采购及安装工程,包含有3台乘客电梯兼消防电梯兼无障碍电梯兼担架电梯,最大载重1000kg,最大速度1.6m/s。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
2.3 建设地点:柳州市城中区体育路2号。
2.4 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5 交货时间:自接到招标人书面通知交货之日起90天(日历天)内交货安装调试完毕,并通过国家相关质检部门验收交付使用。
2.6质量标准:达到国家(此“国家”指的是中国)相关合格标准并符合招标文件附件要求。
2.7计划投资: 57.78 万元
3.投标人资格、业绩等要求3.1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为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生产或经营范围达到本次招标项目要求的生产厂家或者供应商;
3.1.2 投标产品制造商须具备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含许可项目: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含许可子项目: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B级及以上】资质。
3.1.3 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电梯安装(含修理);许可子项目中包含(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B级及以上),并在有效期内。投标人为产品代理商的还须具有制造商出具的销售授权书。
3.2 财务要求:□无要求 ☑有要求:提供近 3 年(指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备注:对于从取得营业执照时间起到投标截止时间为止不足要求年数的企业,只需提交企业取得营业执照年份至所要求最近年份的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3.3业绩要求:☑无要求,□有要求
3.4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5 信誉要求:□无要求,☑有要求:①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等9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 号)规定,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的结果为准)。
②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时,联合体中任一个成员)、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是列为企业或个人诚信不良、失信联合惩戒的投标人、项目负责人。(以评标阶段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jzsc.mohurd.gov.cn/home)查询信息为准)。
③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不得有行贿犯罪行为(以评标阶段“中国裁判文书”网站(https://wenshu.court.gov.cn)查询信息为准)。
3.6 其他要求: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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