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5105042025000083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江韵学校建设项目(二期)质量检测服务采购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10月16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本采购包履约保证金为合同金额的5%
交款方式:银行转账,支票、汇票、本票,保函
开户行:签订合同前由采购人确定。
银行账号:签订合同前由采购人确定。
交款时间:中标通知书发放后,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前。
注:提供保函的担保机构必须是依法成立的具有相关资质和偿付能力的担保机构。保函是银行等金融机构出具的,保函必须要在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能够进行查询,否则将取消中标资格,采购人将重新确定成交供应商,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履约保证金退还方式:签订合同时由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在合同中进行约定。
履约保证金退还时间:项目验收合格后。
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情形:未按政府采购合同履约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上缴国库。逾期退还履约保证金的,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并赔偿供应商损失。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5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