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PC-0108-25J5-FG0068
一、采购条件
受中国水利水电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中国水利水电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采购机构”)以公开询比(公开竞标)方式采购云南文山州明湖光伏项目所需的柴油,计划使用工程款结算资金用于本次询比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
二、项目概况、采购范围
1、项目概况:
1、项目概况:
明湖光伏电站项目位于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文山市秉德厚镇明湖村附近,平文高速德厚服务区东北方向,地理坐标介于东经10353'02”~103°54'34”、北纬 23°35'24”~23°36'23”之间,场址高程在 1430m~1568m 之间。拟安装 131600块 580Wp 单晶硅 N 型光伏组件,由4700 个组串 20 个光伏阵列组成,配置逆变器 188 台,箱式变压器 20 台,拟在光伏场区内新建一座 110kV 变电站,主变规模为 60MVA,电站以 1 回 110kV 线路接入 220kV 文山变,线路长度约 24km,导线截面按 1x185mm 2 考虑。场址占地 1422.708 亩,采用固定支架方式,共有 20 个方阵,直流侧 75.67MWp。
2、采购范围:本次采购是柴油的供应、运输及相关服务等。
3、采购数量:
序号 |
货物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柴油 |
0# |
升 |
250000 |
明湖光伏项目,预估数量 |
说明:本次询价采购材料采购的价格为浮动单价,采购数量为估算数量,结算量是以买卖双方最终确定的实际供货并经验收合格的数量为准,供应商不得因此向采购人提出单价调整或其它任何经济补偿要求。明确计量方式为油表计,实际供货数量以双方认可的油表计量,采取定期或不定期方式对油表计量进行核查。
4、交货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完工。
5、交货方式:卖方必须保证每个项目各提供1台检验合格的油罐车(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增减)保证加油到现场施工指定设备里,确保现场施工设备所需柴油供应不间断,现场不会设置储油罐。
6、交货地点:
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文山市明湖光伏项目施工现场,道路运输情况由报价人自行组织踏勘,不允许再增加运输费。
7、质量要求:
1)符合GB 19147-2016及其引用标准中车用柴油要求。如供货期间,国家相关部门发布新的车用柴油国家标准,则按照最新标准执行。
2)每批次柴油进场应提供该批次柴油的出厂合格证以及质量检测报告。柴油必须符合国VI标准的0#柴油。
3)每批次柴油进场时,买卖双方共同取样留存,标注时间、地点、数量、经手人等信息。卖方所供柴油应无条件服从买方的抽检。抗爆性、蒸发性、流动性、腐蚀性、安定性等必须满足国VI标准,符合GB 19147-2016国家标准及其引用标准。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供应商必须满足以下全部资格要求:
1、供应商为生产厂家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必须具有油品生产、经销资质;提供国家授权、许可的第三方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合格证书或检验合格报告。
2、供应商为代理商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油品销售在其经营范围许可内。为保证油品来源,需提交与中石化、中石油及中海油等国家优质油料供应单位签订的油品供销合同/协议,或者提供生产厂家的授权代理书,且其代理的生产厂家须满足第1条生产厂家资格条件的要求。
3、供应商必须具备国家相关部门颁发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委托运输需提供和被委托单位的运输协议及被委托单位的资质证明)。
4、供应商应具有类似的供货业绩,提供自2022年1月1日到至今2份类似业绩的供货合同(附合同扫描件或中标通知书)。
5、供应商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7、供应商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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