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B-15-04A-2025-D-F-E18852C02
项目名称:广州白云机场海关手持式金属荧光分析仪采购项目(三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4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标的名称
数量
最高限价
交货期
是否允许采购进口产品
2台
40万元
(人民币)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5日内完成硬件设备供货,30日内完成设备安装部署、系统软件联调、测试、上线等所有工作。
否
说明:
1.采购具体需求清单及详细技术要求详见采购文件《用户需求书》。
2.预算及报价费用包括:项目所有相关服务所需的费用、保险费、各种税费、合同实施过程中应预见和不可预见费用等含税费用。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响应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如供应商为分公司,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公司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公司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4)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5)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4) 响应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以下任何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说明:①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于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不存在上述不良信用记录。②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③供应商为分公司的,同时对该分公司所属总公司(总所)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该分公司所属总公司(总所)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5) 成功购买本谈判文件的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收到供应商缴纳的标书款,视为供应商已成功购买谈判文件,符合本条款规定)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10月23日 至 2025年10月28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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