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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江新区】 两路组团I标准分区I55/02地块项目综合改造工程
两路组团I标准分区I55/02地块项目综合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两路组团I标准分区I55/02地块项目综合改造工程已由重庆两江新区经济运行局重庆市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2502-500112-04-05-824889)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保税港区绿创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重庆保税港区港昌城市运营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两路组团I标准分区I55/02地块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主要内容为商业综合体(48.8万平方米)幕墙修复工程、建筑外立面泛光照明工程(涉及使用RGBW飘带灯条、嵌入式发光灯条、线条洗墙灯、顶棚RGBW投光灯等灯具)、室内结构改造工程、室内吊顶(面层及附着物、龙骨、吊杆及管线)、玻璃门及栏杆拆除、整个两路组团I标准分区I55/02地块项目范围内室内临边防护及安全管理巡查等工作内容,具体详见设计施工图。

2.3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6000万元

2.4 招标范围:具体工作内容详见招标人发布的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答疑资料、澄清资料、其他补遗资料等相关内容。

2.5 工期要求:180日历天。因本项目实际情况需分阶段进场施工:其中结构改造加固及室内装饰拆除部分工期60日历天(该部分须于2026年2月10日前完工);幕墙修复部分工期180日历天;泛光照明部分工期90日历天;室内临边防护及安全管理巡查工期180日历天。每个阶段开工时间以监理工程师签发的工程开工通知明确的开工日期为准。

    缺陷责任期要求:24个月

2.6 标段划分(如有):/

2.7 其他:/

3.政府采购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

3.1.2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业绩、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含牵头人)不得超过2家。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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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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