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十八局集团南方工程有限公司全球进出口农产品食品交易加工中心项目场平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
机制砂、回填土公开招标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CRCC-18NFZB-NFCP-2025-01)
1.招标条件
本项目为中铁十八局集团南方工程有限公司全球进出口农产品食品交易加工中心项目场平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经理部,项目建设单位为广州市南沙新区产业园区开发建设管理局,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中铁十八局集团南方工程有限公司,根据国家相关文件规定,建设单位、股份公司、集团公司有关物资管理规定。本项目回机制砂、回填土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1.1 此次招标依据为: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3. 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第27号)及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九部委“决定修改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第23号令);
4.《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5.《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管理规定》(中国铁建供应链〔2025〕106号);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项目概况: 中铁十八局集团南方工程有限公司全球进出口农产品食品交易加工中心项目场平工程项目部位于广州市南沙区,
2.2招标内容:详见附件1。具体数量和包件情况详见附表1:招标公告附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所有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投标项目经营范围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生产能力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备满足项目施工需求的生产能力,自身具有与生产能力相匹配设备设施,生产工艺、生产设备必须符合国家环保政策的相关规定。
(3)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投标人近两年(2023、2024年)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相关报表,期间注册的新公司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投标人注册资本不低于 500万元(含)人民币;
(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产品质量满足国家标准要求,信用良好,不存在信用评价、或抽样检验、或投标、或供应中存在不良问题被限制投标的情况;投标产品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和国内现行的有关标准(具体见招标文件条款),并提供2023年至今由省、部级及以上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产品质量检验报告(不少于2份)。
(5)供货业绩要求:须提供投标人2023年今投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至少2份(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物资生产厂或其销售公司投标不受业绩限制;
(6)履约信用要求: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期没有在其他项目物资投标中提供虚假材料或违规违纪处于被取消投标资格状态的投标人;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2023年至今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未被建设单位上级以及招标人上级单位列入“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不合格供应商名单”或“供应商黑名单”。要求提供2023年至今不少于两家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投标人履约情况证明。
(7)其他要求:投标人物资生产商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件或者未划包件的同一物资投标;投标人应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