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412-SSGL-G2025-0027 项目名称:洛阳镇城市运行指挥中心智能化改造项目 预算金额:68.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68万元 采购需求: 本项目为洛阳镇城市运行指挥中心智能化改造。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设备的制造(采购)、运输、装卸、安装、调试、测试、售后服务、技术培训等,直至通过采购单位及其他相关部门的验收以及质量保修、免费维保等全部工作。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40个日历日内完成合同范围内所有设备的制作、供货并安装调试完成。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3.经“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未被列入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信用承诺书。 5.资格承诺声明函。 6.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条件(详见第一章“投标邀请”):如采购公告中明确专门面向中小/小微企业采购,须按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本项目专门面向 □中小 □小微企业 采购。即: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制造、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承接。 □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 2.2 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本项目是否接受分支机构参与投标:□是 ■否;(仅当项目涉及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有特殊情况的,可以接受分支机构参与)。 3.2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 ■否 □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作为承接主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