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214-SZZH-G2025-0027 项目名称:新地假日广场餐饮油烟绿岛系统2025-2027年清洗养护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98.283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98.283万元,投标报价不得超过上述最高限价,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采购需求: 新地假日广场餐饮油烟绿岛系统2025~2027年清洗养护服务项目,主要内容包括:1、二次净化设备清洗(37台)。一年4次,每季度一次。(包含:高低压电场、风机盘、集油盘和设备内部残留污染物清洗,设备调试)。2、主管道清洗(4270m2)。一年2次,每半年一次。(包含管道接缝检修、管道接缝补胶)。3、设备设施维修和损坏配件更换。4、设备日常运行巡查和检修。 本项目标的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根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合同履行期限:三年(具体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若服务质量未达到采购人要求及考核不合格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关于资格的声明函(格式见附件)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投标人营业执照或相关部门的登记证明文件复印件(投标人如允许以分支机构身份参加投标的,提供投标人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3.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投标的除外)(投标人如允许以分支机构身份参加投标的,请自行将“法定代表人”更改为“负责人”,分支机构投标时涉及到采购文件“法定代表人”要求的部分,其具体要求视同本条规定) 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投标的除外) 6.投标供应商近一年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为其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缴纳社保的证明(由相关主管部门出具,新成立公司除外、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投标的除外) 7.投标供应商近一年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的财务状况报告(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或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4年度的审计报告和所附已审财务报告 8.投标供应商近一年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 9.投标供应商近一年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 10.承诺书(格式见附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