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CXM-GK-2510-04
项目名称:业务车辆购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347,8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业务车辆购置):
合同包预算金额:347,8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347,800.00元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
| 1-1 | 其他车辆 | 业务车辆购置 | 2(辆) | 详见采购文件 | 347,8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日内完成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业务车辆购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5)《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6)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业务车辆购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3)、财务状况报告(二选一):①供应商提供2024年度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供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②在开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其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附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存款信息);
(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5年1月1日至今任意时间段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5年1月1日至今任意时间段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日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提供网站截图(查询日期为从招标文件发售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前)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7)、供应商应出具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8)、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备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