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团校新建校区内部装修工程全过程咨询(CQS25C01968)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 2025年10月24日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号:CQS25C01968
项目名称:重庆市团校新建校区内部装修工程全过程咨询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2,632,000.00元
最高限价:2,632,000.00元
采购需求:
| 包内容 | 最高限价 | 数量 | 单位 | 服务要求 |
|---|---|---|---|---|
| 全过程咨询服务采购,详见采购文件 | 2,632,000.00元 | 1 | 批 | 详见采购文件 |
合同履行期限:全过程咨询服务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缺陷责任期满之日止。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 是(对联合体的相关资格要求请详见附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预留部分采购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比例为本项目预算总额的30%及以上,其中,接受分包的供应商提供的服务中60%及以上需为小微企业提供,其余全部由中小企业提供。中小企业需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的政策划分标准,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2. 1 投标人为大型企业的:
获得本项目采购合同后须将本采购项目中的上述预留部分分包给中小微企业,投标人应出具分包企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详见第七篇格式要求),并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协议中应明确分包企业承担的工作内容,应明确分包给中小微企业合同份额占合同总金额的比例(比例不得低于合同总金额的30%),其中,应明确分包给小微企业合同份额占合同总金额的比例(比例不得低于合同总金额的18%)]。
2.2 投标人为中型企业的:
获得本项目采购合同后须将本采购项目中的上述预留部分分包给一家小微企业,投标人应出具分包企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详见第七篇格式要求),并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协议中应明确分包企业承担的工作内容,应明确分包给小微企业合同份额占合同总金额的比例(比例不得低于合同总金额的18%)]。
2.3 投标人为小微企业的:
投标人应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详见第七篇格式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下列设计、监理资质:
3.1 设计资质
具备以下资质之一: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③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3.2 监理资质
具备以下资质之一:
①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②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三、获取公开招标文件的地点、方式、期限及售价
获取文件期限:2025年10月24日 至 2025年10月30日。
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00:00至18: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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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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