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长春市看守所2025-2026年度生活燃料采购项目 标段划分:1个标段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 98.1万元 采购最高限价:98.1万元 采购需求:生活燃料采购 质量标准:满足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个月。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具有管理部门颁发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或燃气经营许可证或特种设备气瓶充装许可证,本项目主要人员4人(其中1人应具备交通运输部门颁发的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资格证,1人应具备交通运输部门颁发的危险货物运输押运员资格证,其他2人应具备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证【充装证P】)。 3.2供应商符合财库{2016}125号文件规定,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和个人投标。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在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 3.3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和个人投标。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采购文件的获取1.时间:2025年10月27日至 2024年10月29日(** 本公告的详情仅对VIP会员或SVIP员查阅,您当前的权限无法查看完整内容,请先 登录 或 注册 ,联系业务经理办理会员入网事宜。 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