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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慧医联体系统能力提升的公开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10115000250902132529-15269832

项目名称:智慧医联体系统能力提升

预算编号: 1525-W00015850 

预算金额(元): 4470000元国库资金:4470000元;自筹资金:0元

最高限价(元): 包1-4470000.00元 

采购需求:

   

   包名称:智慧医联体系统能力提升 

   数量:1 

   预算金额(元):4470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在浦东新区区域卫生信息平台的整体框架下,搭建适用于全区的协同服务系统,并实现在川沙医联体的业务落地,发挥浦东新区人民医院区域医疗中心的资源优势,实现在临床服务、转诊资源等诸多层面与川沙医联体内专科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服务、管理联动,在保障资源供给的同时促进医联体范围内医疗服务的同质化发展,形成高效统一、管理规范、开放共享、公平普惠的数字化医疗服务格局。
本项目最高限价为4,470,000.00元。
按照《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本项目采购的智慧医联体系统能力提升(标的)属于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交付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川沙镇川环南路490号。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生效后420个日历天内交付,具体可自报,不得超过规定期限。
采购预算金额:4,470,000.00元(国库资金:4,470,000.00元;自筹资金:0元)最高限价同预算金额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
 

合同履约期限: 合同签订生效后420个日历天内交付,具体可自报,不得超过规定期限。 

本项目(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面向大、中、小、微型企业,事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息登记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3.1 本项目面向大、中、小、微型企业,事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采购。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3.3 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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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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