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莱阳市南泗庄水库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莱阳市南泗庄水库工程招标公告
| 一、项目概况 | |
| 莱阳市南泗庄水库工程 | |
| 二、项目基本情况 | |
| 1、项目名称:莱阳市南泗庄水库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莱阳市南泗庄水库工程 | |
| 2、项目类别:工程类 | |
|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
| 4、采购内容:莱阳市南泗庄水库工程 | |
|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 |
| 3.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3.2人员要求: 3.2.1项目经理: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不得有在建施工项目; 3.2.2技术负责人:具有水利相关专业高级职称; 3.2.3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3.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单位还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4家;②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③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3.4其他要求: 3.4.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4.2具有水利工程勘察、设计、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资质单位未经山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公布信用信息的企业,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凡由水利部或工程所在地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在其信用信息平台公布禁止进入水利建设市场或列入黑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4.3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4.4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4.5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六条失信被执行人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等方面,对失信被执行人予以信用惩戒相关规定,具有上述情形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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