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赤峰销售分公司加油站挥发性有机物“泄漏检测与修复”项目
| 项目名称: | 内蒙古赤峰销售分公司加油站挥发性有机物“泄漏检测与修复”项目 | |
| 项目概况: | 1、招标项目名称: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赤峰销售分公司加油站挥发性有机物“泄漏检测与修复”项目; 2、招标范围: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赤峰销售分公司加油站挥发性有机物“泄漏检测与修复”项目,对161座加油站开展下半年挥发性有机物“泄漏检测与修复”工作,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 3、预算金额:297900.00元。 4、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报告按照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赤峰销售分公司要求的时间于2025年年度内完成。 6、分包及相关要求: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 |
| 项目单位: | 内蒙古赤峰销售分公司 | |
| 项目类别: | 服务类 | |
| 项目分类: | 三类 | |
| 供应商资格要求: | 1、本次采购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须具备完成相应招标项目的能力,并在人员、设施设备、资金、技术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交付等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状况; 2、投标人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CMA资质证书; 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犯罪档案(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截图); 4、投标人需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查询记录的网页截图,对投标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的任意一项,均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提供信用中国截图); 5、供应商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截图)。 6、供应商近年内(2022年-至今)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7、供应商近三年(2022年1月1日-投标截止日)具有类似项目的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 8、严禁列入采购人及其所隶属的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各级机构的供应商黑名单或在冻结或暂停状态内的供应商参与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 采购文件的获取: |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10月27日至2025年10月31日,每日上午9:00时至下午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凡有意参与的潜在投标人,*其他: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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