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CHDTDZ046/16-QT-824)
一、招标条件
华电集团新能源产业相关项目十个场站进场及检修道路积雪清理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内蒙古华电锡林浩特新能源有限公司,项目资金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项目地址: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苏尼特左旗满都拉图镇巴音杭盖嘎查萨如拉风电场;锡林郭勒盟正蓝旗嘉耀风电场;锡林郭勒盟正镶白旗乌宁巴图风电场;内蒙古锡林郭勒盟二连浩特市二连边境经济技术合作区二连浩特市市南8公里处208国道路西二连风光电场;锡林郭勒盟锡林浩特市伊拉特光伏电站;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丰镇市红砂坝镇五台窑东630米处水泉湾风电场;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正镶白旗明安图镇英图风电场;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正蓝旗阿尔善图牧场巴拉噶风电场;内蒙古锡林郭勒盟镶黄旗境盛世宝日胡风电场;锡林郭勒盟正镶白旗盛元乌兰图嘎风电场。
2.2 项目规模:其他
2.3 招标项目履约期限:服务期限为两年,2025年11月1日至2027年4月30日止,工作量合计约5900小时,各场站清雪小时数由招标方统一确认,各场站清雪工作合计小时数满5900小时或服务期满后,清雪工作自动终止。(实际开工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生产运营-锡林公司十个场站进场及检修道路积雪清理项目(CHDTDZ046/16-QT-82401):开展锡林公司所辖10个风电、光伏场站进场及检修道路积雪清理服务,使用装载机开展清理工作,积雪清理后保证运维车辆正常通行,车辆行驶无打滑、无积雪托底等现象,不出现车辆因路面积雪无法前行情况发生。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在评标期间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4)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2)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3)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8.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应具有至少1项道路积雪清理或道路维护服务合同业绩(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合同范围页或清单页或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相关内容的原件扫描件。);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5-10-27 11:13到2025-11-03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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