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塔里木油田油气工艺研究院2026-2027年度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招标编号:ZY25-XJT29-FK040-00
本招标项目已由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批准实施,项目资金来自投资(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
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发改投资〔2012〕2492号)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新发改投资[2013]3211号)等相关文件要求,应对油气工艺研究院所负责的地面前期及新能源工程项目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新能源工程项目指和非常规能源相关的工程,如与太阳能、风能、海洋能、生物质能、地热余热等相关的工程,以下均指该意思表达。
2.2招标范围:
对油气工艺研究院所负责的地面前期及新能源工程项目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完成分析、评估报告编制以及取得政府批复文件等全部工作。
2.3服务期限:2026年1月1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
2.4服务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阿克苏地区、和田地区、喀什地区和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境内塔里木油田项目所在地。
3.1资质条件:
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不接受自然人投标(事业单位仅需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明)。
资料提供形式:提供上述证书的扫描件,要求证书在有效期内。
3.2人员装备要求:无。
3.3项目业绩:自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政府批复日期为准),具有至少1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业绩。
资料提供形式:
(1)提供社稳评估政府批复(政府批复或复函或备案文件)扫描件;
(2)提供项目评价委托书或合同(至少包含封面、服务内容页、签章页)复印件。
说明:一个社稳评估政府批复(政府批复或复函或备案文件)、及对应的委托协议(或合同)视为一项业绩。如一个框架合同下的多个单项社稳评估政府批复视为多项业绩。
3.4设备要求:无。
3.5财务要求:无。
3.6 QHSE要求:
(1)具有 QHSE 管理组织机构及职责、规章制度;
(2)承诺遵守塔里木油田 QHSE 相关规定。
资料提供形式:
(1)投标文件提供 QHSE 管理组织机构及职责、规章制度;
(2)投标人需按照《质量安全职业健康环境保护承诺书》作出承诺。
3.7禁止情形: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投标人间存在法律法规禁止的关联关系的;
(2)投标人在“*”集团级三商黑名单管理期限内;
(3)投标人失信分达到《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失信管理办法》规定的暂停投标资格或取消投标资格的分值,且在暂停或取消期限内的。
以上情形分别以评标委员会评标时在“天眼查”“*”“中国石油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查询结果为准。
3.8企业信誉:无。
3.9联合体要求: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0报名要求:无。
3.11其他要求:
(1)投标人须按照《投标人公平竞标专项承诺书》作出承诺。
(2)投标人不存在招标文件规定的其它废标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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