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DMZB2025-70
项目名称:榆阳区2025年国土年度日常变更调查等2个技术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2,915,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榆阳区2025年国土年度日常变更调查技术服务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2,70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2,700,000.00元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
| 1-1 |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 采购完成榆阳区2025年国土年度日常变更调查技术服务项目的公司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2,700,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120日历天
合同包2(榆阳区2023年度耕地资源质量分类更新与监测服务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215,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215,000.00元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
| 2-1 |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 采购完成2023年度耕地资源质量分类更新与监测服务项目的公司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215,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通过市级验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榆阳区2025年国土年度日常变更调查技术服务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2、《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3、《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陕财办采〔2022〕5号;
4、《榆林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榆政财采发〔2022〕10号;
5、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相关政策、业务流程、办理平台(http://www.ccgp-shaanxi.gov.cn/zcdservice/zcd/shanxi/);
6、《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7、《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8、《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9、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合同包2(榆阳区2023年度耕地资源质量分类更新与监测服务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2、《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3、《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陕财办采〔2022〕5号;
4、《榆林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榆政财采发〔2022〕10号;
5、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相关政策、业务流程、办理平台(http://www.ccgp-shaanxi.gov.cn/zcdservice/zcd/shanxi/);
6、《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7、《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8、《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9、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榆阳区2025年国土年度日常变更调查技术服务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投标人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事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企业法人应提供合法有效的标识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及2024年度企业年度报告书;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登记证明文件;自然人应提供身份证;
(2)投标人须具备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测绘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3)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5年01月01日至今已缴纳的任意1个月的纳税证明(银行缴费凭证)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5年01月01日至今已缴纳的任意1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银行缴费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财务状况报告:提供经审计后完整有效的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提供的财务审计报告需在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acc.mof.gov.cn/)可查询并提供网页截图),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须提供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近三个月内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或自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务报表;
(6)对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经营(活动)异常名录信息查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失信被执行人”记录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单位,应当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附投标截止日前的查询结果但以投标截止日当天查询结果为准)。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网页截图;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8)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函;
(9)投标人应在“信用中国(陕西榆林)”网站进行注册、登录,自主上报信用承诺书(网址:https://www.ylcredit.gov.cn/);(注:需提供投标人信用承诺、投标信用(保证金)承诺书、榆林市政府采购服务类项目供应商信用承诺书及投标人委托代理人员信用承诺书公示网页截图。);
(10)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不满足中小企业政策规定的,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投标活动。满足要求的中小企业须提供管理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满足要求的监狱企业、福利性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视同小微企业。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合同包2(榆阳区2023年度耕地资源质量分类更新与监测服务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投标人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事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企业法人应提供合法有效的标识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及2024年度企业年度报告书;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登记证明文件;自然人应提供身份证;
(2)投标人须具备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测绘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3)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5年01月01日至今已缴纳的任意1个月的纳税证明(银行缴费凭证)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5年01月01日至今已缴纳的任意1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银行缴费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财务状况报告:提供经审计后完整有效的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提供的财务审计报告需在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acc.mof.gov.cn/)可查询并提供网页截图),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须提供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近三个月内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或自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务报表;
(6)对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经营(活动)异常名录信息查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失信被执行人”记录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单位,应当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附投标截止日前的查询结果但以投标截止日当天查询结果为准)。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网页截图;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8)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函;
(9)投标人应在“信用中国(陕西榆林)”网站进行注册、登录,自主上报信用承诺书(网址:https://www.ylcredit.gov.cn/);(注:需提供投标人信用承诺、投标信用(保证金)承诺书、榆林市政府采购服务类项目供应商信用承诺书及投标人委托代理人员信用承诺书公示网页截图。);
(10)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不满足中小企业政策规定的,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投标活动。满足要求的中小企业须提供管理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满足要求的监狱企业、福利性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视同小微企业。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