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招标公告
蓬江24、28号地块施工总承包项目
一二期大区标志标识招标采购公告
(招标编号:ZTJG-SD-蓬江AB地块项目-2025-0016_)
1.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项目为蓬江24、28号地块施工总承包项目所需一二期大区标志标识,建设资金已落实,现已具备招标条件,中铁建工集团有限么司江门分公司作为招标人组织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内容
2.1项目地址:广东省江门市蓬江区
2.2项目概况:本工程为蓬江24、28号地块(篁边A、B地块)总承包工程,总建筑面积27399.1平方米,其中高层地上建筑面积200372平方米,低层地上建筑面积4511平方米,幼儿园地上建筑面积3150平方米,商业及配套地上建筑面积6094.1平方米,地下人防区建筑面积11704平方米,地下非人防区建筑面积48168平方米。
2.3计划供货周期
| 序号 | 包件编号 | 计划开始供货日 期 | 计划截止供货日 期 | 供货周期(天) |
| 1 | 包件1 | 2025-11-30 | 2027-10-30 | 730 |
2.4招标内容:
| 序号 | 物资、机械服务统称.名称 | 包件编号 |
| 1 | 标志标识 | 包件1 |
2.5付款方式:一期货款按月支付,每月20日双方进行当月材料供应安装数量的对账核算,乙方于当月月底前向甲方提供与核算值等额的且符合税法及甲方财务要求的增值税发票(含抵税联),甲方收到发票后30日内付至上月双方核算金额的70%,一期供货全部安装结束并完成结算后且乙方向甲方提供与结算值等额的合法发票后2个月内付至一期结算值的95%。二期货款按月支付,每月20日双方进行当月材料供应安装数量的对账核算,乙方于当月月底前向甲方提供与核算值等额的且符合税法及甲方财务要求的增值税发票(含抵税联),甲方收到发票后30日内付至上月双方核算金额的70%,二期供货全部安装结束并完成结算后且乙方向甲方提供与结算值等额的合法发票后2个月内付至结算值的95%,余款5%为质保金,质保期满后60日内无息付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经国家工商、税务依法登记注册、具有法人资格,注册资金不低于200.00万元(2)最近两年内没有因骗取合同等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信用良好,不接受近一年内在政府、行业等公共网站或文件中有不良记录的供应商投标、不接受被中国中铁有限公司及其分子公司列为不合格供方处于投标限制期的投标人参与投标。(3)有完善的产品质量保证体系、管理制度、售后服务保证措施等(4)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需提供至少0份同类物资供货业绩证明,业绩金额不得低于0.00万元。(5)投标人必须为一般纳税人。(6)投标人必须在招标人合格供方名册内。(可咨询招标人查询是否在合格供方名册)(7)满足项目供应要求,及时送达货物。(8)其他要求:无单击此处直接编辑。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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