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翔县彪角镇人民政府2025年彪角镇村集体经济组织规模化高粱等农作物种植产能提升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HJX-TP-2025-052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025年彪角镇村集体经济组织规模化高粱等农作物种植产能提升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10月27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
原公告表达有误,修改资格要求中的(5)财务状况报告
更正内容:
(5)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须包括三表一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其附注等,报告须真实有效并符合《关于加强审计报告查验工作的通知》(财会[2023]15号)文件的要求,报告须赋二维码);成立时间至开标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开标前三个月内其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或开户备案证明)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5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