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来永路健龙段改建项目已由 重庆市璧山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 璧发改【2025】16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市璧山区健龙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资金和区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重庆市璧山区健龙镇人民政府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重庆市璧山区健龙镇新石村、玉林村。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本项目建设内容主要为璧山区来永路健龙段改建,项目路线起点位于重庆大圆祥博物馆西北侧100m路口,路线呈自北向南走向经施家湾、接龙村、宜简水厂,最终到现状水渠位置,路线全长2.876km。全线采用三级公路设计速度30Km/h。本项目采用双车道,路基宽度8.0米,路面宽度7.0米,全线路面均采用沥青混凝土。
2.3 ☑本项目工程总投资金额:约900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约839.424062万元
2.4 招标范围:
2.4.1包括《来永路健龙段(大圆祥博物馆至石膏矿段)》(施工设计图)和《来永路(宜简水厂至水渠段)改建工程》(施工图设计)所示的全部内容。
2.4.2 对设计图纸不明确的内容按以下原则处理:
(1)本项目中路基工程石方开挖按机械凿打方式开挖计算。
(2)本项目弃方外运运距为10km。
(3)拆除标志牌、栏杆利旧方案以设计工程量表中说明为准。
(4)本项目采用的混凝土、沥青砼、水稳料、砂浆及其相应制品均按为商品材料。
(5)特殊路基处理无相应平面图,交叉工程土石方无相应横断面图,排水及挡墙无相应平面布置图,以上工程量均以设计工程量数量表中所示数量为准。
(6)本项目地形坡度因素对造价影响均以考虑在相应清单单价内。
(7)加宽路基交界处铺石渣、挡墙墙背回填石渣采用本项目开挖时产生的全部石方回填,不足部分再考虑外购。
(8)盖板涵台背过渡段设计要求回填砾类土、砂类土、或碎石土,审核时考虑回填均为普通土进行回填。
(9)本项目所有使用的砂均采用机制砂。
(10)本项目圆管涵通用图(S4-07)做法与涵洞布置图﹣重力式﹣改(S4-06)以及圆管涵工程数量表(S4-04)做法均不一致,本项目圆管涵一字墙做法以涵洞布置图﹣重力式﹣改(S4-06)以及圆管涵工程数量表(S4-04)中所示内容为准。
2.5 工期要求: 12个月
缺陷责任期要求: 24 个月
2.6 标段划分(如有): /
2.7 其他: /
3.1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是 □否
3.2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是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方式一:本项目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4.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4.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4.1.2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业绩、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4.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