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CSP-志丹县-2025-00372
项目名称:志丹县第三批公立医院改革与高质量发展示范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2,873,1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志丹县第三批公立医院改革与高质量发展示范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2,873,1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2,873,100.00元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
| 1-1 | 手术室设备及附件 | 志丹县第三批公立医院改革与高质量发展示范项目 | 1(批) | 详见采购文件 | 2,873,1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30日历日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验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志丹县第三批公立医院改革与高质量发展示范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无,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志丹县第三批公立医院改革与高质量发展示范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投标人为经销商的应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经营备案凭证(投标产品须在其经营范围内);投标人为制造厂家应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投标产品须在其生产范围内)且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经营备案凭证(投标产品须在其经营范围内);若所投产品属于医疗器械管理范围的须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
(2)符合《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文件中信用查询的要求;(此项由采购人与采购代理单位在开标时查询,以现场查询为准)。
(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