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包号:B4S[2025]1352号
2.项目名称:第四师医院兵团临床重点专科能力建设胎监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650000.00元
5.最高限价:650000.00元
6.采购需求:胎心监护仪(配中央监护系统)14台,新生儿可视喉镜2 台;导乐分娩椅4台;具体详见磋商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
7.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后30日内
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是☑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为代理商,所投产品属第二类医疗器械的提供《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属第三类医疗器械的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供应商为制造商,使用自身生产的产品投标时,所投产品属第一类医疗器械的提供《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属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的应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不属于医疗器械管理范围的,需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4. 其他资格要求:
(1)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供应商的信用行为:在资格审查阶段经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其中之一。如有以上不良信用记录之一的,其响应无效。
三、获取采购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