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JBTBJ[2025]3226号
项目名称:石河子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核医学科 PET-CT场地改造epc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4529000
最高限价(元):4529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石河子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核医学科 PET-CT场地改造epc项目 1
预算金额(元):452.9万元
简要规格描述:(1)建设内容:本次场地改造位于石河子大学第一附属医院老门诊楼一层西侧(1轴-3轴,1/A轴-E轴),原功能为化验、注射室、候诊厅、儿科、通道等功能区;地下室负一层3轴两侧电信小间、库房(包括4轴旁库房),改造为核医学科PET-CT场地。其中一层主要为候诊、注射、PET-CT机房、留观、医生办公、设备间、卫生间、通道等区域,建筑面积约320㎡;负一层为废水沉淀、衰变、处理区域,建筑面积约40平方米,改造范围总建筑面积约360㎡。改造区一层层高4.2m,负一层层高3.7m。为更好的了解改造项目情况,组织现场踏勘,具体以现场踏勘为准。
对该区域内核医学空间进行建筑、装修、暖通、给排水、电气专业的设计、施工(包括原有部分建筑的拆除及新改造建筑防辐射设计、施工)。
(2)采购内容:包括但不仅限于本工程的施工图设计(包含审图)、采购、施工、安装、及竣工交付、缺陷责任期工作和最终接收等国家要求的所有工作,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环保、工期和造价等全面负责,为交钥匙工程。负责设计、采购、工程施工、缺陷责任期工程修复工作,配合项目业主完成部门协调、项目审计及竣工验收等工作,具体内容如下:
①设计工作包括:施工图设计(包含审图及环评、预评意见的修改、调整直至通过)、施工全过程和工程合理使用年限内的限额设计服务。施工图须经采购人确定并通过相关机构审查合格。
②施工范围包括:施工图设计范围内的施工及安装全部工作内容和缺陷责任期及质量保修期内的全部工作内容,施工图预算须经采购人的造价咨询部门进行审查。(按照档案馆的要求,收集整理装订整套工程竣工资料及电子版工程档案)。
③采购范围包括:与工程项目相关(施工图载明的)的材料、设备的采购、运输、安装、验收保管等采购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第三章 采购需求。
(3)总承包计划工期: 140 日历天,总承包计划开始日期:2025 年 11 月 11 日。完成本项目的全部建设内容并通过竣工验收合格。设计周期 20 天(包含审图,提交医学工程部),待医学工程部通知预评、环评审核合格后,自甲方下达开工令之日起施工周期 120 天。(本工程与防辐射相关工程有关,在施工过程中应考虑防辐射相关破坏的修补与保护;施工完毕后,必须经过第三方防辐射检测机构的检测,并向医院提交第三方防辐射等有关检测报告,此费用包含在本次投标中。)
合同履约期限:包 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保修期结束。
本项目(是)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包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资金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JY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本项目允许不同法人实体或其他组织组成的联合体参与。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约定各方应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共同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3.2 供应商资质要求:
(1)设计单位的资质:具有本项目所需设计能力,供应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含乙级)及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4)自治区外建筑企业应按照《关于进一步推动自治区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新建建〔2018〕10 号)要求,提供有效的信息报送手续。
3.3 主要负责人员要求:
(1)项目总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二级(含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二级(含二级)及以上注册结构师执业资格或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职称,未实施注册执业资格的,需具有中级技术专业职称且有能力主持本项目全部工作的人员。中标后,能够专职于本项目,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
(2)设计负责人:具有二级(含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二级(含二级)及以上注册结构师执业资格或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含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
(3)施工负责人: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筑工程专业(含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中标后,能够专职于本项目,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
(4)若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符合项目总负责人资格要求的,允许兼任项目总负责人;
(5)供应商的企业相关信息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可查询。
(6)工程总承包项目总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 5 年的。
3.4业绩要求:
自2022年10月1日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人在中国大陆地区至少有一个设计或施工或 EPC 业绩;证明文件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扫描件为准。上述项目业绩可以为已完或在建的项目业绩,意向性协议或框架协议不予认可。如为联合体投标,则以联合体成员任何一方提供业绩均可。
4. 其他资格要求:
(1)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供应商的信用行为:在资格审查阶段经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其中之一。如有以上不良信用记录之一的,其响应无效。
三、获取采购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