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油测井塔里木分公司修完井电缆智能工具配套生产测井作业技术服务(标段一)
招标编号:ZY25-XJH14-FK018-0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中国石油集团测井有限公司塔里木分公司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项目业主为中国石油集团测井有限公司塔里木分公司,资金来自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塔里木分公司为了开拓生产测井市场,分公司领导及业务部门与油田各事业部进行了技术交流,油田在现有业务的基础上提出了部分业务需求,包括管柱切割、打孔,油管内落物打捞、内置气举及水动力输送等作业需求。分公司对油田需求项目进行了相关设备及技术可行性分析,通过技术合作可完成油田需求。标段划分2个标段 ;标段1:管柱切割、打孔,油管内落物打捞、内置气举项目;标段2:水动力工具输送项目;本项目为标段一。
2.2 招标范围:
在中国石油集团测井有限公司或者甲方指定地点开展修完井电缆智能工具配套生产测井作业技术服务,预计工作量30井次,最终以实际完成工作量为准,预计工作量30井次。
2.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2.4.服务地点:新疆中油测井中国石油集团测井有限公司辖区等作业点。
2.5 标段划分: 2个标段
标段1:管柱切割、打孔,油管内落物打捞、内置气举项目;
标段2:水动力工具输送项目;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
3.1.1营业执照:具有经国家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有效营业执照,不接受自然人投标。
提供资料形式: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
3.1.2、安全生产许可证
投标人应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井下作业)。
资料提供形式: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扫描件。
3.2人员要求:
拟投入本项目至少具备:技术负责人1名、操作员1人,从事本岗位工作年限2年以上。
资料提供形式:(1)提供人员清单(包含:明确姓名、岗位、本岗位工作年限、持证情况等)(2)提供从业简历;(3)提供操作员证书扫描件(井控证);(3)提供政府社保部门出具的投标人为其(2024年7月至2024年12月)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
至少具备1套管柱切割、打孔设备,油管落物打捞设备及内置气举作业设备。
资料提供形式:(1)对应设备的清单(包括设备型号、自编号、技术参数,投产年限);(2)设备照片。(3)对应设备购置发票(自有设备)或租赁合同(租赁设备)扫描件或自产设备证明。
3.4业绩要求:无。
3.5财务要求:无。
3.6 QHSE 要求
3.6.1 投标人应建立并实施满足中国石油集团测井有限公司要求的 QHSE 体系;
3.6.2 具有 QHSE 管理组织机构(主要人员要明确)及职责、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3.6.3 承诺遵守中国石油集团测井有限公司 QHSE 相关规定。
3.6.4 资料提供形式:
(1)投标文件提供 QHSE 管理组织机构(主要人员要明确)及职责、规章制度和操
作规程。
(2)投标人需按照《投标人投标项目 QHSE 承诺书》作出承诺并由法定代表人(或
授权委托人)签字或加盖投标人公章。
3.7信誉要求:
3.7.1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7.2“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7.3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3.7.4投标人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7.5开标当日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3.7.6最近三年(2022-2025)内未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3.8联合体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
3.9.报名要求:无。
3.10.其他要求:
3.10.投标人未按照《投标人公平竞标专项承诺书》作出承诺的,投标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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