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100-JYGS-G2025-0017 项目名称:南京市公共交通和城市轨道公安局食堂食材采购 预算金额:2012.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20117966.5元 采购需求: 南京市公共交通和城市轨道公安局机关及各所队食堂的综合食材采购。本项目共12个包,各标包情况如下:
注:本项目共12个包,投标人仅需提供1份投标文件(视同响应12个分包),当投标人被推荐为其中一个包的中标候选人后不参与后续包的排序,故按照得分高低进行排序,第一名作为包1中标人,第二名作为包2中标人,第三名作为包3中标人,第4名作为包4中标人,第五名作为包5中标人,第六名作为包6中标人,第七名作为包7中标人,第八名作为包8中标人,第九名作为包9中标人,第十名作为包10中标人,第十一名作为包11中标人,第十二名作为包12中标人。 合同履行期限:2025年12月1日至2026年11月30日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的身份证);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的会计报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按照以下第(4)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1)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货物。(2)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货物。(3)本项目通过以下第()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货物:①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_%。②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_%。(4)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具体详见第四章评标办法与标准。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若为生产型企业还须提供《食品生产许可证》。(上传证书原件扫描件) (四)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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