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ZY25-XN528-FW1505-01
本招标项目广西宁铁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液化石油气钢瓶配送服务项目 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招标人为广西宁铁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资金(来源)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2.1 招标项目名称:广西宁铁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液化石油气钢瓶配送服务项目。
2.2 项目概况:
2.2.1资金落实情况:本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项目所需资金已经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社会公开招标,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2.2.2服务项目:广西宁铁中石油昆燃气有限公司所属储配站(南宁LPG储配站、柳州LPG储配站、桂林LPG储配站、河池LPG储配站)液化石油气钢瓶配送服务。
2.2.3服务内容:将各市储配站充装后的钢瓶配送至门店并将门店内空瓶配送至储配站。各市储配站配送门店详细见附表。
2.2.4服务标准:
(1)配送车辆须为手续齐全的危险品运输车。
(2)配送车辆共需14辆(南宁1用1备、柳州6用2备、河池1用1备、桂林1用1备)。
(3)每辆车须各配备驾驶员及押运员1名。驾驶员及押运员持有危险品运输从业资质、押运资质。配送过程中需按公司要求完成钢瓶溯源系统内车辆配送环节的扫码录入登记工作。
(4)各市多数门店为瓶装液化石油气三级供应站,钢瓶储存数量需≤28瓶,配送业务需确保随时接到配送任务后立即送出,保证公司正常生产经营。
(5)公司终端业务全年无休,钢瓶配送业务需按实际配送任务,全年无休且无固定时间。
(6)中标后,配送公司应提前熟悉所有门店地址,规划路线,并向当地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取得线路牌,确保合同签订完毕后能够无缝衔接配送业务,不能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影响。
(7)具有固定经营场所或办公地点。
(8)配送费包含重瓶配送、车辆年检、保险、油费、改装、驾驶员押运员工资及管理费、税费等一切费用,空瓶返回储配站充装不计算运费。
(9)中标后除签订专用配送合同外,需签订液化石油气钢瓶配送HSE合同。
(10)运输公司保险的要求、安全责任划分(参考合同内容)。
2.3计费依据:根据广西自治区钢瓶配送市场价格确定。
2.4 招标范围:
广西宁铁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各市的储配站充装后的钢瓶配送至门店。具体为:
2.4.1南宁市2个自有门店,门店至储配站单边运距约8km。
2.4.2柳州市40个门店,门店至储配站单边平均运距约35.5km。
2.4.3河池市金城江区市内及周边县区8个门店,门店至储配站单边平均运距约36km。
2.4.4桂林市市区及灵川县4个门店,门店至储配站单边平均运距约27km。
2.5 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不划分个标段。
2.6 服务地点:广西南宁、柳州、桂林、河池。
2.7 服务期限:本次招标服务期1年。
2.8招标控制价:4kg瓶:3元/瓶;12kg瓶:7元/瓶;45kg瓶:24元/瓶,门店至储配站空瓶无配送费;招标控制总价400万元/年(见配送明细表),以上价格均含9%增值税。
2.9报价要求:投标人应对项目可能涉及的一切费用进行报价,若有效投标人税率一致,则以含税总报价计入价格评审,否则,以不含税总报价计入价格评审,且不含税总报价计入价格评审时采用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2位。
2.10投标人存在待认定失信行为的处理要求:若投标人在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西南分公司组织实施的其他招标项目中发生失信行为且当前处于待认定处理期间,应当在投标文件中履行告知义务。对于正式认定处理的失信行为导致暂停投标资格情形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人资。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包含经营性道路危险货物运输(2类1项)资质,提供证件扫描件。
*2、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至少具有一项危货运输相关业绩(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同时提供清晰的合同及对应发票清晰扫描件(发票开具时间应当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30日),发票模糊不清或不是危货运输服务相关业绩的不予认定。
*3、财务状况:投标人需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对投标人出具的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若为事业单位投标,提供相关财务证明资料;新成立的公司(未开展年度财务审计业务)需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以其实际营业时间进行审计;经测算若投标人为资不抵债的,或因投标人提供资料不全导致无法测算是否为资不抵债的,投标将被否决。
*4、信誉要求:
(1)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网站(www.gsxt.gov.cn)查询截图;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截图;
(2)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提供网站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截图。
(3)开标当日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或被列入三商黑名单,以*查询结果为准。
(4)根据《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三商”黑名单管理办法》,投标人被列为黑名单内的“三商”的。对于正在参与投标、谈判或其他竞争性方式采购的,应认定其不具有相关资格;已经完成定商活动的,不予发放中标或成交通知书;已经发出中标或成交通知书的,不再继续签订合同。
*5、投标人须提供反商业贿赂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6、投标人应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投标人自有钢瓶配送运输车辆必须达到14台,车辆商业货物保险要求: 除投保车辆强制保险还应投保道路危险货物承运人责任险及车辆损失商业险,货物责任限额不低于50万元,单次事故不低于十万元,第三者责任累计责任限额不低于1000万元,单次事故不低于200万元。车辆具备GPS或同等功能的定位跟踪系统,需提供车辆行驶证及保单复印件。每辆车须各配备驾驶员及押运员1名,驾驶员及押运员分别持有危险品运输从业资质、押运资质。配送过程中需按公司要求完成钢瓶溯源系统内车辆配送环节的扫码录入登记工作。
*8、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
投标人必须满足如上“*”项要求,不满足任何一项要求的投标将被否决。
评标委员会将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http://www.gsxt.gov.cn)、信用中国(网址:http://www.creditchina.gov.cn/)、政府相关部门官方网站等方式核查投标人商业信誉及所提供的证书、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核查投标人有无直接影响本项目履约能力的异常、有无违法违规记录等情形。
4. **
本公告的详情仅对VIP会员或SVIP员查阅,您当前的权限无法查看完整内容,请先 登录 或 注册 ,联系业务经理办理会员入网事宜。
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